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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市法院:用温情疏通民心“堵点”
发布时间:2026-03-05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楚雄州禄丰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探索出“全程调解、督促履行、案结事了”的高效解纷新路径,显著提升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

保全先行,稳固权益

创新运用“调解前置+财产保全”工作法。在当事人咨询或申请立案阶段,对于有调解基础的案件主动介入,深入剖析矛盾焦点。同时,充分运用诉讼保全措施的威慑功能,向当事人明晰利害,引导其理性评估诉讼风险。

通过“保全促谈”“以保促调”,有效固定履行能力证据,打消权利人顾虑,也为义务人履行施加必要约束。大量纠纷在诉前阶段即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增量,实现“办理一案、解决一事、和睦一片”。

听证释法,引导调解

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将调解作为高质量审判的重要环节。承办法官在精准适用法律的同时,实现“情理法”相结合搭建沟通平台。

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法官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释明调解结案在效率、成本、关系修复等方面的优势。尤其对于有当庭履行可能的案件,加大疏导协调力度。许多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利用移动支付、现场转账等方式即时履行,实现“调解”与“履行”无缝衔接,极大增强了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督促履行,案结事了

对于调解结案但未当场履行的案件,建立“调解案件履行督促机制”,指定专人跟踪履行情况。通过电话提醒、短信告知等方式,定期提醒义务人按期履行,并提示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

  

对于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助双方沟通协调。这一贯穿始终的督促机制,显著提高了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有效减少了因不履行而进入执行的案件数量,切实维护了调解文书的严肃性和司法公信力。

从“诉前保全促调解”到“庭审当场即履行”,再到“判后督促保落实”,禄丰市法院通过环环相扣的创新举措,最大限度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