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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个旧市法院:聚焦“三化” 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6-02-10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在社会矛盾纠纷呈现数量多、类型新、领域宽的新形势下,红河州个旧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多元解纷机制创新为要,聚焦多元解纷“协同化”、风险防控“系统化”、文书规范“标准化”,着力构建“预防在先、分层化解、审执增效”的基层治理新体系,为个旧市的高质量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多元解纷“协同化” 构建共治共享“大格局”

为打破“单打独斗”的解纷模式,个旧市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搭建多方参与、协同发力的多元解纷平台。

在组织架构上,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选派资深法官与书记员组建专业诉服团队,常驻市级综治中心开展接访接待、纠纷调解与业务指导。推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由派出法庭庭长兼任综治中心副主任,深度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在协作机制上,深度聚焦劳动争议审判工作难点痛点,将法院的专业优势、工会组织的群众优势和人社部门的行政优势有机融合,建立“法院+工会+人社”协同联动机制。扩充专业调解力量,推动成立了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拓宽纠纷化解覆盖领域。依托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构建“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解纷模式,2025年,成功调解并自动履行物业合同纠纷172件。

在解纷流程上,紧紧围绕“预防在先、分层化解、审执增效”的目标,积极开展“促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试点工作。坚持将先行调解作为矛盾化解重要抓手,参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大格局,进而推动形成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合力调解的良好态势,2025年,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纠纷724件。

风险防控“系统化” 筑牢社会稳定“防护网”

  

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建立重大案件风险隐患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严格执行主动汇报与协同处置程序,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干预。将案件风险评估、判后答疑、重点回访纳入常规流程,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防止矛盾升级。通过系统排查累计上报涉婚恋纠纷、可能“民转刑”等重点隐患案件17件,均已实现有效化解或稳控。

深化信访化解攻坚,落实院庭长包案责任制,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推动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按期依法办结信访案件59件,努力实现当事人的“事心双解”。

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功能,共办理咨询、保全、鉴定等各类案事件380件次,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文书规范“标准化” 跑出诉讼服务“加速度”

  

在个旧市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案件占比较高。以往,部分金融机构提交的起诉状存在格式不统一、要素缺失或表述不清等问题,不仅增加了立案审查的负担,也影响了后续审判效率,不利于金融机构快速实现债权。

为破解这一难题,个旧市法院积极推广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下载链接与填写指南、诉讼服务大厅提供电子版文件与纸质范本,为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宣传;针对代理律师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指导,通过“一对一”沟通、电话微信答疑、现场实操教学等方式,解决应用中的各类问题;借助诉讼服务远程柜台与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为不熟悉电脑操作的用户提供便捷生成渠道,实现“一键填写、盖章即交”。

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推广以来,金融机构诉讼文书格式统一规范、要素填写完整准确,立案驳回与审理延误问题大幅减少。立案人员可快速判断案件受理条件,法官能精准把握争议焦点,立案效率与审判效率显著提升,同时减轻了金融机构工作负担,构建起法院与金融机构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矛盾纠纷的化解,既要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更要筑牢源头治理的防线。2026年,个旧市法院将继续深耕细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举措,从以下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扩大示范文本推广范围,将其应用至更多金融机构与案件类型,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提升律师应用水平;二是深化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联席会议与信息共享制度,探索“分类型、定制化”多元化解模式;三是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帮助调解员丰富法律知识、提升调解能力,同时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取得更大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个旧、法治个旧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