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溪市峨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三手棋”品牌内涵,以巡回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将司法服务延伸至乡镇村落、田间地头。2025年8月,峨山县法院入选第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对象。

党建铸魂,谱写司法人才“奋进曲”。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民族团结工作的根本保障,构建“党建+民族团结”工作格局,打造“革命志、彝乡情、法治魂、中国梦”文化建设品牌,激发干警践行民族团结的内生动力。注重少数民族干警队伍建设,选拔精通民族语言、熟悉民族习俗的干警充实到审判一线,常态化开展司法能力培训,先后组织8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彝汉语法官培训班。2名员额法官被峨山县人大常委会聘请为民族立法咨询专家,不断提升干警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建立党建联建机制,与辖区民族村寨、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共学法律政策、共解民生难题,强化干警的民族团结意识,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设立特色法庭,奏响民族团结“和谐曲”。立足多民族聚居实际,联动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完善“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机制,结合辖区内移民搬迁、工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司法需求,构建“一站一点+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工作模式。在彝族、哈尼族、傣族聚居的化念镇设立巡回法庭,每周安排法官值班,目前已巡回审理3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信访接待8次,与乡镇协同调解矛盾纠纷2次3件。组建流动法庭,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主动上门办案,在彝族火把节、开新街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节日普法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案例讲解等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民俗活动,让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多元调解,弹好纠纷化解“连心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集先行调解、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功能于一体的石榴籽调解室,创新开展“三静三退”调解工作。2025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585件,调解撤诉结案832件,调撤率达52.49%,大量纠纷以柔性方式化解。
“很多彝族群众更习惯用‘唠家常’的方式解决矛盾,我们用他们熟悉的语言和习俗讲道理、解心结,矛盾化解往往事半功倍。”峨山县法院副院长表示,用“调解+习俗说理”的方式化解邻里、土地、家事等纠纷,让矛盾化解更接地气、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