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今年以来,红河州弥勒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退休法官阅历深厚、熟悉民情、群众信赖的独特优势,组织一批资深老法官走下审判台、进驻调解室。该院通过建强队伍、规范流程、提质增效、从严监管、暖心赋能五项举措,积极打造专业化银发调解队伍,以法理兼顾人情的柔性调解模式疏通司法便民渠道,用退休法官余热书写社会治理司法答卷。

严选细管建队伍
始终坚持高标准准入、常态化管理,构建全链条队伍建设体系,确保银发调解队伍纯粹稳定、能担重任。在人员选聘环节,告知全院退休法官调解员招募相关事项,联合弥勒市司法局、市综治中心开展联合核查筛选,建立多维度准入审核标准。从政治立场、审判业务能力、身体健康状况、从业履历开展全方位考察,明确聘任人员年龄上限70周岁,对存在失信记录、违纪违法问题人员实行“一票否决”。经层层筛选,择优聘任5名业务精湛、口碑优良、群众认可度高的退休法官为特邀调解员,并专门设立退休法官调解室。

在日常管理层面,将退休法官统一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推行2年一届任期制度,期满综合履职成效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同步建立动态进退管理机制,对身体条件难以承担调解工作、履职过程存在违规行为的调解员及时解除聘任,出现人员空缺第一时间补选充实,持续保持队伍专业度、稳定性。
精准分流优路径
立足前端矛盾化解定位,建立案件精准分流机制,推动适宜调解类纠纷快速流转、优先处置,最大化释放退休法官调解效能。梳理筛选婚姻家庭、邻里矛盾、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适宜柔性化解的民事案件,全部纳入退休法官先行调解范畴。立案庭、执行局及3个人民法庭接收案件后,严格落实3日内移送工作要求,快速分流至退休法官调解室,实现纠纷“早对接、早介入、早化解”。

调解过程中,老法官跳出刻板办案思维,兼顾法律尺度与人情温度,摒弃生硬法条说教,使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乡土话语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合法框架下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以柔性沟通消融对立情绪,全力促成当事人自愿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基层矛盾化解更有温度、更贴民心。2026年以来,累计调处各类民生纠纷214件,促成43起案件达成和解,有效分流诉讼增量。
传帮带治双发力
面对信访积案、多方牵扯的复杂疑难矛盾,退休法官主动靠前攻坚,依托多年审判积累的处置经验精准拆解矛盾症结,辅助法院攻克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从源头减少信访衍生纠纷。与此同时,老法官们化身青年干警“导师”,常态化开展“传帮带”实战教学,分享证据梳理、群众沟通、情绪疏导、调解文书撰写等一线实操技巧,手把手帮助年轻干警补齐工作经验短板,加速青年人才成长,为全院审判队伍建设注入银发智慧。

此外,坚持调解与普法同步推进,在调处每一起纠纷过程中同步开展以案释法,通过真实案例向当事人、围观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做到化解一桩矛盾、普及一片法律,潜移默化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助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从严立规守底线
为守住司法公正底线,维护司法公信力,弥勒市法院为退休法官调解员划定清晰履职负面清单,明确四条刚性纪律禁令:严禁违规代理案件、严禁向当事人推荐法律服务、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宴请、严禁违规干预各类案件办理。完善配套规范化工作流程,细化调解回避、虚假调解处置、终止调解等全环节操作规范,要求所有调解接待、沟通协商、协议拟定过程全程登记、全程留痕,做到每一起调解案件有据可查、全程可追溯。

建立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围绕调解案件数量、和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卷宗归档质量、调解协议实际履行情况设置细分考核指标,为每名调解员建立专属履职档案,考核结果直接作为续聘、奖惩的核心依据。通过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案件定期回访、调解卷宗随机抽查等多元监督手段,持续规范调解员履职行为,确保先行调解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暖心赋能强保障
为让退休法官安心履职,弥勒市法院配套完善人性化保障与正向激励机制,全方位做好后勤、制度、人文多重支撑。结合老年群体身体实际,推行弹性非坐班工作制,灵活调配每日工作时长,科学设置月度调解任务,避免高强度连续工作;落实分级分类“以案定补”激励政策,依据纠纷复杂难易程度划分差异化补贴标准,对调解成效突出、群众评价高的优质案件给予补助上浮,同步规范补贴审核发放流程,严防虚报冒领问题。

硬件保障上,调解室配齐桌椅、录音录像、文书打印等全套办公设施,营造舒适便捷的调解环境;能力提升上,定期组织新法新规、调解沟通技巧、廉政纪律专题集中培训,持续更新调解员业务储备;人文关怀上,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主动关心退休法官的身体与生活状况,切实传递组织温暖。
下一步,弥勒市法院将持续优化退休法官特邀调解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案件分流标准,迭代完善激励、监督、保障等配套举措,盘活退休法官宝贵司法资源,以柔性先行调解持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弥勒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