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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金平县法院:“四个争先进位”奋力书写争先向强答卷
发布时间:2026-01-20  责任编辑:符晓

自2025年4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红河州金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脱薄”出列后,金平县法院始终坚持“‘脱薄’不脱斗志、‘脱薄’不脱信心”理念,聚焦政治铸魂、提质增效、队伍素能、从严治院“四个争先进位”,深化拓展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成果。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在政治铸魂上争先进位

擦亮“党旗领航·法润边关”党建品牌,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70次、年度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切实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党内政治生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开展警示教育10次,实地参观金平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1次。推行“四聚四提”模式,明确16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动政治建设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选树3个先进集体、6名优秀个人及21名先进工作者,其中党员占比达85.7%,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显著增强。

聚焦主责主业,在提质增效上争先进位

引导干警将“案结事了”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审判质效显著提升,2025年受理各类案件4900件、审结4841件,结案率达98.80%,较好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一是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受理刑事案件369件、审结362件,结案率达98.10%。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审判职能,畅通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受理民商事案件2978件、审结2943件,结案率达98.82%,以法治力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助推法治金平建设。受理并审结行政案件2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开展依法行政培训2次,召开“一府两院”联席会1次,发送司法建议3次,推动形成“官民和谐”法治环境。四是维护群众权益。依托联动机制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受理执行案件1529件,执结1512件,结案率达98.89%,执行到位金额7772.64万元;救助8件案件9名当事人,实现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的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素能上争先进位

坚持政治引领、择优提拔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激发“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强化正向激励,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正确导向和抓落实合力。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明显转变,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凝聚力、领导力和干警队伍精气神、战斗力明显提升。强化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完成初任法官遴选1人、司法行政人员和审判辅助人员职级晋升2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力量,新招录法官助理5人,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9人。抓实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级业务培训890余人次,完成57名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及32名陪审员的换届工作。实施“青苗培优”行动,采取“三传三帮三带”方式,加大对新接收党员、新入额法官、新招录干警的培养力度,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强化责任管理,在从严治院上争先进位

主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要求、同考核。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修订完善党务、审判管理等方面制度、方案等11项,各项制度更加完备规范、执行有力;按照“共性考核+业绩考核+综合考核”3项指标,开展全员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法官等级晋升等依据,进一步激发干警争先奋进的热情;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把“管住案”作为“管好人”“建强院”的落脚点,突出公正司法,开展“三个规定”填报750人次,其中有记录的报告405条,持续抓实依规如实填报“三个规定”,确保队伍正气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