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是党委政法委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是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昆明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坚持以法治思维破题,以创新机制增效,近日被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殊荣。该室通过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组建执法监督专家库、创新监督评价回访机制等系列举措,在全国政法系统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执法监督工作“昆明蓝本”。
执法监督室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全市重大敏感案件办理,在传统执法监督工作方式的基础上进行探索创新,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守住社会公平正义防线。
执法监督室在全市重大敏感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开展统筹协调,督促政法单位落实政治把关责任,推动案件依法稳妥办理;组织开展案件集中评查,全面掌握基层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全市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意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市级纪检监察部门、政法单位发布了多项规范性文件,构建起“大监督”工作格局。
同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建立起全市执法监督专家库,为全市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组织市、县两级执法监督专家,厘清复杂案(事)件的权利义务关系,找准问题症结,提出矛盾化解路径及具体建议,有力推动矛盾风险化解。例如,执法监督室牵头组织研究涉房地产领域相关矛盾纠纷,全面厘清各方法律关系,推动项目复工复产。办案过程中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执法司法案件办理事实认定客观,办案结果实体公正、办案程序依法依规。
积极探索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在工作中,执法监督室探索开展执法司法案(事)件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破解传统执法监督工作“量少面窄”问题。通过当事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直接监督评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准不满意评价背后在工作机制、组织保障、人员能力作风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精准开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昆明执法监督工作的成效多次得到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的批示肯定,执法监督创新工作经验多次在全国政法系统交流推广。执法监督工作“昆明模式”正从滇池之滨走向全国,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鲜活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