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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嵩明县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发布时间:2025-07-06  责任编辑:符晓

进一扇门,解万般事。为了让群众带着纠纷来、携着满意归,近期,昆明市嵩明县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经过前期准备,嵩明县综治中心于4月30日正式开始运行,标志着嵩明县基层治理迈入规范化、实战化新阶段,并从“各自为政”转变为“握指成拳”。

规范阵地建设,打造便捷服务矩阵

嵩明县综治中心新址位于嵩阳街道河滨北路与圆山路交叉口旁,地理位置优越,便于群众办事。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嵩明县对新办公场所进行改造升级,规范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法律服务区、指挥研判区等办公区域,形成集接待群众、矛盾调解、心理咨询、法律服务、指挥调度、分流督办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布局,并建立“首问受理、一体派单、联动处置”服务流程。

规范部门入驻,构建专业解纷力量

在部门入驻方面,县综治中心采用“1+6+N”工作模式,由嵩明县委政法委,以及嵩明县信访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学会6个部门常驻,根据矛盾纠纷情况由县级其他部门参与轮驻、随驻,联合解决问题。同时,整合全县调解力量,建立调解专家库,积极开展多元化调解工作。

规范运行机制,实现高效流程运转

运行机制规范化是嵩明县综治中心高效运作的关键。嵩明县印发《嵩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协调机制》《嵩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等,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级部门推送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统一全量登记及分流处置。同时,建立《嵩明县综治中心“三单一函”运用规则及责任督导机制(试行)》,确保各项决策和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自嵩明县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类纠纷隐患线索58件,经分析研判后分类流转交办46件,已化解31件。

嵩明县将继续锚定“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参照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在试行中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优化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细化工作,指导和督促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对相关入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单位重视程度及业务能力。二是结合工作进展,加大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三是持续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构建“上下联动、条块协同”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消灭在萌芽状态,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嵩明县结出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