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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得近,就有价值——记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法院院长邓兴
发布时间:2025-02-26  责任编辑:符晓

一行人背着国徽,带着打印机、笔记本电脑,装着面饼和方便面,身着法院正式服装,爬山越涧三四个小时,去到山区最远处的村子,只为把巡回法庭带到各族山民的家门口。

 

邓兴(右2)与巡回法庭一行人走访了解案情

走近些,“村民就少了反复来回山村与县城法院之间的路途辛劳”。

走近些,“你能更接近案件的真实情况”。

走近些,“能帮助不熟悉法律的各族村民去实地调查取证,避免举不出证据而败诉”。

走近些,“多实地走访,多听各族群众的心声,案件处理起来心里才更有底气”。

走近些,“各族村民就能体会到法律倡导什么、鼓励什么,明白什么是公正与平等的法律精神”。

“去远的地方,要备更多的东西”

早上八点不到,巡回法庭一行人,由时任云南省福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邓兴(傈僳族)带队并担任审判长,包括助理审判员李树美(怒族)、书记员欧阳兰(傈僳族)、助理审判员崔建(汉族)、法警提安亮(傈僳族),5人背上国徽乘车出发了,在不通公路的地方下车后还要徒步4个多小时,将会抵达巡回法庭此行的第一站:腊竹底村的达吾底村民小组。

怒江州98%的辖区面积是高山峡谷,过江靠溜索、进村靠脚走。怒江的许多山路,是山里人祖祖辈辈走出来的,往往一侧是上千米的高山,另一侧是百丈深的悬崖,许多路一次仅够一个人小心通过。

路途不易,邓兴等5人想的不是“少带点东西”好攀爬行走,而是多带多备工作物品“让当事人少跑一趟”。

背上国徽,带上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纸张、标识牌、雨衣、食物……如果案件处理顺利,就需要制作例如调解书等裁判文书,有了打印机和笔记本电脑,就能当场制作当场印发,让山民少了去往县城来回这个过程。

“爬山涉水,我们去的路途上就能体会到不容易,如果能通过实地的工作,让各族乡亲少跑一趟,能好很多。”言语朴实的邓兴说。

在怒江的山里,村民一般会用马匹来运输物资,而巡回法庭为了节省费用,从来没有租用过马匹作为驮运工具。

同时,由于代表着法律的尊严,巡回法庭开庭必须是正式着装。无论是溜索,还是爬山,不管天气是炎热还是寒冷,都要穿着正式的服装去往大山深处。

被问及最艰辛的路途经历,邓兴笑着回答:“都还好,走着走着就习惯了。印象比较深的,反而是沿途总能感受到的温暖。记得就是去往达吾底那次,路上累了在村民家讨水喝,坐了不到5分钟我们准备离开,村民硬是要送我们出门,还不断叮嘱‘回来的时候到家里来坐’。”

“更接近每个案件的真实”

下午4点半,一行人终于抵达达吾底。到了村里,找齐了人,无论是房前屋后还是田间地头,端端正正地立起国徽,放上条凳,翻开卷宗,公正庄严的庭审就开始了。

 

 

法官邓兴过索桥、躲落石,在田间地头开庭判案

“在这里,你能够更接近每个案件的真实情况。”邓兴说,“如果是在县里的法庭上,当事双方不说实话,去找证人等工作就非常不容易。但如果巡回法庭开到村里家门口,双方在众多的父老乡亲面前,部分涉案人说假话、说谎话,就会感到难堪。”

作为巡回法庭的践行者,邓兴能更多地去体会、感受各方的不容易,通过实地做调查,在更多兼顾各族乡亲们实际诉求的基础上去公正、客观地处理一些家庭邻里纠纷,最后,就能让法律公正与平等的精神在当地形成影响,就能让最后的调解更符合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达吾底的案件是村民杜付迪诉前夫普博叶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夫妻俩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吵闹多年后的诉讼在邓兴一行人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了和解。

多年过去,邓兴还记得两人最后说的话。杜付迪离开家的时候对之前愤恨不满的前夫普博叶说:“孩子有事,再找我,再给我电话。”杜付迪私下说:“我们已经离婚了,我已经没有理由再记恨他。”而普博叶则说:“我们之前矛盾很激烈,如果不是法院的人来帮忙处理的话,(和前妻的纠纷)这个问题是解决不了的……结果很好,她高高兴兴地走,我对她也没什么恨了。”

诉讼费25元,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工作结束,天色早已经暗了下来,巡回法庭一行5人住在了村里,晚饭是自己带来的方便面,夜里睡的是老乡家的草垫子。

第二天一早,巡回法庭5人再次上路,去往另一个村庄处理另一个案子。

“不涉公共利益的基层案件,先争取调解”

怒江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早些年,高山峡谷深处的群众有相当一部分不通“汉话”。在这里,并非单靠学历和文凭就能办好案件,除了要克服环境的艰苦,还需要对本地民风民俗有充分了解,能熟练掌握少数民族语言。

作为一名傈僳族干部,除了汉语和傈僳语,邓兴还通晓怒语,是当地开展基层司法工作最需要的双语人才。同时,在长期审判和基层调解过程中,邓兴能将普法融入其中,办理案件的同时,普及了法律、维系了感情,推动普法执法与基层社会治理双管齐下。

“不涉公共利益的基层案件,我们司法工作人员要先争取调解。让原告被告双方自愿地化解矛盾,这是基层法官审案的优先选择。”

2013年,福贡县架科底乡发生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邓兴利用自己身为“老乡”的优势积极调解,最终说服原告撤诉,并向村调解委建议了一个折中方案,让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记者获悉,邓兴经手的案件,调解成功的占80%以上。

情、理、法相结合,各族群众自然从心底认可了“小邓法官”。在邓兴25年的审判生涯中,“摆母克帕的相母”(傈僳语:法官,谢谢你)是乡亲们说得最多的话。

 

邓兴与巡回法庭一行人围绕案情在大山深处进行实地调查

“‘如我在诉’放在心里,案子往往就能办好”

自担任兰坪县法院院长以来,邓兴推动普法工作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推动民族地区普法工作更加常态化、便民化,助力普法强基补短板。

不论在审判岗位,还是在县法院领导岗位,邓兴通过一点一滴的工作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对各项审判数据,他除了自己了然于心,也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心中有目标,脑中有策略,行动有方向”。对于结案工作,邓兴提出每个月法官都要梳理出在办案件清单,跟进每个案件的进度,及时解决每个案件的堵点。

“‘如我在诉’放在心里,案子往往就能办好。”邓兴说。

同时,多年的法院工作经验让邓兴深知,将风险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好根源性问题,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目标就能实现。他将“枫桥经验”全面运用到法院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千方百计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通过研究谋划,他还提出了“重心下移、关口前置、触角延伸”的工作理念,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前移解纷关口,创新诉源治理模式,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多层次”的司法服务,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在怒江,许多老百姓往往没有工作日的概念,周末到法院办事“跑空”现象不时出现。为此,邓兴不断探索便民利民新路径,通过启用“24小时自助智慧法院”,突破每周“5×8”的工作时间限制,实现诉讼服务不打烊。他还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为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哨堡垒”作用。他所在的兰坪县人民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首批“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

通过工作中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在边疆民族地区落地生根,邓兴一步步让法治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的有力保障。他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云南好人”“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2024年10月中旬,怒江中院举办2024年“文明讲堂”第一讲暨“天平讲堂·每周一讲”第七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获得者,兰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兴以《携手并进,以司法之力共筑民族团结新篇章》为题进行宣讲。他说,要从深刻认识把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刻认识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和发展的根脉和魂脉,深刻认识把握新时代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总体要求等三个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邓兴表示,要结合法院实际,以司法之力共谱民族团结新篇章,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引,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共同努力让边疆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法治的土壤中绽放得更加绚烂,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今日民族》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