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绿春县司法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靶向破解基层“找法难、用法难、维权难”的痛点,创新打造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于一体的“社区法律服务诊所”,通过多元化服务、精准化对接、民族化创新三维发力,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构建起覆盖全县15个社区的基层法治服务网络,成为筑牢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石”。

梯队式布局:资源整合、精准施策,法治护航“接地气”
绿春县司法局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谁来普、向谁普、普什么、怎么普”核心问题,构建“一轴两翼三区”普法依法治理空间布局,实现服务覆盖面与精准度双提升。
“一轴牵引”聚合力。以全县15个社区为中心轴,组建“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法律明白人+民族乡贤+群众骨干”的“1+1+N”工作队伍,深入社区开展“点对点”普法宣传、“面对面”法律服务、“心贴心”纠纷调解,形成“一点辐射一片”的基层法治阵地矩阵。
“两翼延伸”筑阵地。在县级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以元绿二级路、国道219公路沿线村寨为重点,梯次推进乡级、村级法治阵地建设。目前已建成1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个乡级法治阵地、10个村级法治阵地及13个抵边联防所法治阵地,实现“路修到哪里,法治阵地就建到哪里”。

“三区精准”破难题。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分类施策,农村地区聚焦“一老一少”,组建政法护蕾队、“东仰爱心妈妈”队伍,常态化开展“姐妹法援联盟”“爱在星期六·政法行”等专项活动;边境地区突出“守边普法融合”,组建“秋海棠女子戍边队”“草根讲师团”“侨管家”3支队伍,打造“鼓凳会”“界碑法谈”“胶林夜话”等普法品牌;城区聚焦“民生痛点治理”,深化“党建红”引领“法治蓝”,激活“银发先锋”“老娘舅劝和队”等志愿力量,破解公共卫生、纠纷调解等难题。
多维度普法:节点借势、民俗赋能,法律知识“活起来”
“社区法律服务诊所”精准把握群众集中的“窗口期”,以“节点+民俗”双轮驱动,让普法宣传从“单向灌输”变为“互动体验”。

秉持“群众集中在哪里,哪里就是普法阵地”的理念,将法治元素嵌入民俗风情、非遗传承和民族节庆活动中。在哈尼族“昂玛突”祭祀节、长街古宴、“十月年”、“新米节”、“都玛回家”、彝族火把节、傣族泼水节等重大节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化身“民族普法使者”,身着民族服饰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普法电影巡展、互动小课堂、法治礼包派送等活动,让群众在欢庆节日中“沉浸式”学法。同时,依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10余个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县、乡、村三级联动发力,深入全县社区和村寨开展法治宣传,覆盖群众超10人次,实现“月月有主题、处处有普法”。
针对县域内哈尼族群众较多的特点,推出“哈尼语+”普法系列产品,拍摄普法小剧场《相亲通关记》,将婚姻家庭法融入生活化剧情;聚焦边境管理热点制作微视频《边民合法出境的正确打开方式》;制作《跟着阿皮所长学法律》《法韵绿春・春言村语》系列视频,用“哈尼语+汉语”解读法律条文。这种“民族文化+生活场景”的普法形式,打通了法律知识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语言壁垒”,让法治观念深植民族地区。
多元化服务:三维联动、惠民便民,撑好群众“法治伞”
“社区法律服务诊所”紧扣“法援惠民生”行动,构建“帮扶+普法”双轨服务模式,聚焦特殊群体需求,提供“及时、精准、暖心”的法律服务,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绿色通道”惠民生。为农民工、未成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维权有路”。2025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163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59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4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29份,法律援助案件提级办理20件,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法治温度。
“三维服务”暖民心。“社区法律服务诊所”推出“线上问诊+预约出诊+流动式服务”三维模式。线上依托QQ、微信网格群搭建“云端诊所”,9个乡镇法律服务微信群累计提供“线上问诊”42次。线下推行“预约出诊”,通过“送法上门”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0余人次,其中,为留守儿童家庭、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10次。组织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流动式服务”,深入偏远社区、民族村寨42次,现场答疑100余人次,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同时,全县投放“云岭法务通”13台、“乡村法务通”92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全覆盖,法律顾问公示牌进驻9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让群众“指尖能问法、家门口能办事”。

“普治结合”解民忧。推动普法与矛盾调解深度融合,构建“宣传—服务—治理”闭环。乡镇推行“1+2+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模式(“综治中心统筹+司法所”、“派出所主力+多部门联动”、多队伍协同),推广牛洪社区“定网管理、定人包保、定时排查、定责化解”“四定”工作法。2025年以来,全县调解纠纷374件,调解成功353件,调解成功率达94%,成功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实现命案“零发案”,社区矫正对象连续三年实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形“零发生”,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