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普洱市镇沅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做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当好基层普法的“宣传员”。镇沅县司法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助力基层法治建设。一方面,做好“菜单式”普法,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针对不同群体、不同时期的法律需求,制定“普法菜单”,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强化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实效性。村(居)法律顾问结合身边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当好法律服务的“咨询员”。镇沅县司法局与辖区律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律师每月下沉包联村(社区)服务时长不少于8小时,通过“定点坐班、下沉服务”的方式,确保法律服务无死角。村(居)法律顾问事先公示服务时间,定期按时“坐诊服务”,为村民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把脉开方”,面对面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乡音土话”,帮助群众理解法律法规,分析法律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有效解决基层群众“找法难”问题。
当好矛盾化解的“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以“化解矛盾在基层、普法教育入人心”为目标,在全县广泛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村”行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助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减压阀”和“润滑剂”;利用法律顾问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矛盾双方当事人厘清权利义务关系,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在纠纷调解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需求,不断提升调解效率;村(居)法律顾问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补齐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的短板,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
当好村(居)治理的“护航员”。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为基层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指导村(居)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为村(居)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帮助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水平,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