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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安宁市司法局“四度聚力”让法律援助“润”心田
发布时间:2025-04-07  责任编辑:汪雨春

近年来,昆明市安宁市司法局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法律援助“广度、深度、精度、高度”四个方面,多措并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持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供给,让法治的“及时雨”浸润群众心田。

拓宽援助广度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根据《云南省司法厅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实施方案》,将城镇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经济困难标准。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援助范围基础上,将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或因遭受环境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或其他损失主张权利;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林权纠纷主张权利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延展服务深度

推行“一站式”受理服务。建立“安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对人民群众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模式。

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全市人员密集场所配备134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为群众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大力宣传法律援助“12348”热线、“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等“指尖”上的法律援助渠道,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低保人员、特困职工和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状况审查,优先援助;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法律援助中心(站)组织专人在48小时内预约上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聚焦需求精度

优化律师选派机制。根据律师执业年限、专业特长、业务能力等情况,建立民事、未成年人、婚姻家庭等若干法律援助专业人员资源库,指派专业律师承办案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对于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安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注意挑选对退役军人工作有深厚感情、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擅长办理同类案件的法律援助人员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精准普法宣传。针对人民群众法律咨询最多的劳务纠纷、合同纠纷、电信诈骗等类型,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法律咨询和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法律援助真正贴近群众,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熟悉率、普及率。

提升服务高度

跨部门“大数据”精准推送。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使用“跨部门办案平台”推送、接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形成法律援助转交机制,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办案效率。

严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庭审旁听、案件回访、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定期从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已办结归档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援助案件中随机抽取开展质量评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下一步,安宁市司法局将继续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确保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