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法律问题,红河州开远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四招”之力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夯实法援体系“出硬招”。为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开远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同时,为充分发挥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作用,市司法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检察院、法院、妇联、残联、人社等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摆放指示牌、资料架、粘贴二维码以及“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帮助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群众“进门即指引、办事无障碍”。2024年以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9件,代写法律文书261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360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78万元。
普法宣传活动“有妙招”。依托“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农民工返乡季等宣传时间节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让群众有效了解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等知识。同时,充分调动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以及“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村长”等力量,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主题宣传,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截至目前,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4场次,惠及群众22500人次。
便民快捷服务“摆实招”。对群众的来电来访咨询做到及时登记、仔细询问,耐心解答,针对具体案情提出详尽可行的法律咨询意见,指导咨询群众依法有效解决纠纷,强化当事人依法维权意识;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做到及时受理、指派、追踪承办情况,确保受援人案件得到及时解决。此外,为未成年人、遭受家暴的妇女、被欠薪的农民工以及70以上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对行动不便的重病患者、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对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的困难群众,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破解困难群众维权的瓶颈。据统计,2024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31人次,受理承诺制法律援助案件83件。
案件质量监管“抓实招”。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实现法律援助一站通办、一网通办,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同时,严把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监管关,严格对照《法律援助文书格式》《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等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评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全力推动法援案件质量提升。2024年以来,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2024年已结案案件卷宗合格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