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昆明市安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职能职责,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减少群体性事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全面排查纠纷隐患
统筹部署,结合推进。安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统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紧紧围绕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民间借贷、农民工讨薪等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社会矛盾纠纷。
制定专项排查工作方案。针对重要节假日期间劳动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方面矛盾纠纷易发频发的问题,春节前夕,安宁市司法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发动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形成市、街道、村(社区)三级排查网络,通过走访辖区群众、与村(居)民小组沟通等方式,收集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信息。
深化“2+3(1)+N”实体化机制运行。在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安宁市司法局要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紧盯“六类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并就地开展化解工作,对化解不了的做好稳控、普法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送至街道综治中心,做好风险隐患台账整理存档。
扎实开展纠纷化解
发挥人民调解主导作用。安宁市司法局组织112个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根据不同类型纠纷采用不同调解方法。对于家庭纠纷,采用情感疏导和法律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对于经济纠纷,则注重证据收集和分析,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参与调解,提供专业意见。
部门协作调解。充分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职能,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运用“五调联动”工作机制(诉调联动、警调联动、行调联动、访调联动、援调联动)合力化解排查出的各类“疑难杂症”,全力保障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全面落实“调解+普法”工作。安宁市司法局将普法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要求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每一次调解就是一场普法”的工作理念,在调解中扎实开展“调解前讲法、调解中明法、调解后释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不断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利用普法宣传教育来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实现“调解治标+普法治本”的双赢效果。
下一步,安宁市司法局将继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为社会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