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回家路上被泼脏水,有人在厕所角落颤抖,有人因衣服旧而被嘲笑……他们却不敢说,因为“只是和你开开玩笑”“下次打你更狠”。这不是成长必经的痛,每一次嘲笑、推搡、排挤,都是刺向心灵的刀。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