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博士法治宣讲团”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苍洱法治大讲堂”第十七讲在州工投集团举行。大理州“博士法治宣讲团”成员、大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内容为州工投集团80余名干部职工作专题宣讲。
在核心内容讲解环节,宋婧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到“侵害”与“损害”在法律概念上的差异,从确定“自甘冒险”到“自助行为”制度,从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到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详细解读了人身伤亡赔偿城乡赔偿标准统一化等规则在侵权责任中的变化,结合实际案例,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法律条款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引发了在场学员的共鸣和思考。
培训第二阶段,宋婧从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与管理方面,详细讲解了法律风险与其他风险的关系、法律风险的内外生性、法律风险的后果等,结合法律风险的不同表现形式及风险管理的体系分享了诸多实用的风险防控技巧,助力州工投集团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精准识别、有效规避风险。
下一步,大理州“博士法治宣讲团”将继续秉持初心,发挥专业优势,开展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讲活动,为推动大理州法治建设、助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