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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峨山县: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5-04-02  责任编辑:汪雨春

近年来,峨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部署要求,高位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先后5次获评“云南省先进平安县”,共建成综治中心87个(其中县级1个、乡级8个、村级78个),全县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登云社区、由义社区、小甸中村、司城村4个村(社区)被列为云南省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双江街道、化念镇、化念镇念江社区被列为云南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2023年成功创建成为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升,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今年以来,峨山县以基层治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为牵引,立足“实体、实用、实战”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盘活力量、融合平台,围绕县级“一站”化解、乡级“实战”运行、村级“一线”预警的职能定位,全力推进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持续优化中心功能布局和办事流程,严密工作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协调调度,切实提升综治中心吸附力、承接力、实战力。

规范化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一体推进三级综治中心提质增效

峨山县综治中心致力于打造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突出“一站式”职能定位,集矛盾化解、治安防控、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等多功能于一体,推动“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中心设有综合服务大厅、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视频监控研判室、指挥调度室等多个功能区域,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其中综合服务大厅设信访接待、公共法律服务、警调服务、12309检察服务、诉讼服务、综合服务等窗口,实现群众诉求、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中心整合各部门力量,采取“常驻+轮驻+社会力量入驻”的方式,通过部门共驻、资源共享、矛盾共调,实现“一站式服务、实体化运作、多元化治理”。全县8个乡镇(街道)一体有序推进综治中心与派出所、司法所融合建设,采取一室多用的方式进一步完善群众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法律服务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78个村(社区)在深化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改革的基础上,依托警务室、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有序规范,设置矛盾纠纷调处室等功能室,推动综治中心向基层延伸,形成县、乡、村三级贯通的综治工作体系。

 

整合资源,抓“集约化”保障,构建“一体系”协同模式

县级综治中心整合政法、信访等部门力量,组建“1+5+N”的模式,组建综治中心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及专项治理、专项行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做好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分流交办,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同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同处置、督办考评等工作。

县综治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在线立案、司法确认等专业化服务,有效推动社会治理从分散应对向协同共治转型,使“有矛盾纠纷找综治中心”成为群众的第一选择,真正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乡级综治中心由政法委员担任综治中心主任,挂职副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村级综治中心由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综治中心主任,派驻78名综治专员担任常务副主任,社区民警、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担任副主任,网格长、村民小组长、党支部书记等为成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命案防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基础工作,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强化统筹,抓实体化运行,发挥“主阵地”堡垒作用

峨山县在原有制度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工作例会、分流交办等7项工作制度和信息报送、登记受理、先行处置、研判预警等8项运行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性质明确、主责明晰的由综治中心直接流转交办;职责不清、性质不明、主体不确定的,由综治中心明确牵头部门、配合单位,采取派单方式,向有关责任主体分流交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登记受理、分流转办、协同处置、化解稳控、办结答复、跟踪回访等各环节功能互补、各类调解主体信息互通,促进纠纷分层化解、分流递减。用好“派单、吹哨、督办”三项权力,推动基层治理工作重心下移,确保综治中心“有权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