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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代法院人的30年
发布时间:2025-11-25  责任编辑:符晓

时间镌刻年轮,初心薪火相传。三十年来,一代代楚雄州武定县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将法律的根脉深植于群众生活的土壤,用坚守与温情书写出一本厚重的“为民札记”。这里面,有俯身倾听的耐心,有翻山越岭的脚印,更有法与情交融的司法温度。

从帐篷法庭到“心里的法庭”

1995年10月,一场地震袭击武定县。震后的法庭在帐篷中重新立起,执行庭庭长杨海荣在日记中写道:“但愿不要再有余震。”艰苦的环境没有击垮法院人。震后多年,“张法庭”的称呼在群众间流传——那是20多年前,干警老张背着国徽,徒步翻山,用民族语言在村寨间调解、开庭。他走到哪里,法庭就开在哪里,“张法庭”成了群众心中流动的正义符号。

即便在物资匮乏、交通不便的年代,武定县法院法官干警也从未停下脚步。帐篷会拆,板房会旧,但“法庭在群众身边”的信念始终未变。

“法庭的钟,转的是老百姓回家的脚程”

“我们法庭的钟表,转的可不是北京时间,是老百姓回家的脚程。”一名老庭长这样告诉年轻干警。原来,发窝人民法庭的开庭时间,常常根据途经当地的班车时刻灵活调整,只为方便群众当天能顺利返家。

  

这样的“土办法”,在武定县法院并不少见。老庭长带着年轻法官蹲在地头10小时,用亲情唤醒争执的兄弟;法官助理在雪天邀老人进屋取暖,递上一张写有电话的便民卡;哪怕当事人情绪激动拍桌吼骂,庭长仍拽住想要理论的年轻同事,告诉他:“群众有情绪,说明工作还没做到他们心坎里。”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构筑起法院与群众之间的信任桥梁。法庭的根,不在高堂明镜,而在“老百姓的灶膛边”。

四颗“心”——让司法有温度,正义可感知

三十年的坚守,凝结为武定县法院代代相传的四颗“心”——事事上心:群众反映的事,再小也不放过;件件用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事,细致入微地办;回回跟进:每起纠纷的后续,持续关注不松懈;次次亲和:面对群众诉求,始终耐心温暖回应。

薪火相传,初心不改

武定县法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新入职的干警必须到派出法庭锻炼,老庭长必须亲手传授群众工作方法。老同志用“土办法”传经验,新干警用“真感情”接责任,精神之火在一棒一棒的接力中越燃越旺。

  

三十年来,办公楼新了,制服换了,但那棵老庭长种下的杏树依旧年年开花,树下的石凳上,依然坐着愿意为群众蹲下身子、耐心倾听的法院人。

这不是写在纸上的标语,而是融入每一次调解、每一次送达、每一次俯身倾听的实际行动。“震不垮的法庭精神”仍在延续,它在一代代法院人的脚步中,在三十年如一日的为民札记里,更在老百姓日复一日的信任与笑容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