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置身案件中,以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衡量其间的法、理、情,才能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路三十载,龚玉祥将这份朴实而又笃定的初心,细细缝进时光的褶皱里,将自己牢牢扎根在刑事检察第一线。面对涉案团伙几十人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他是正义感至上的雷霆扫黑专家;面对亲兄弟反目的复杂家庭纠纷,他是以民生为本的温情解铃能手;在500多页法律文书上写满密密麻麻的手记,他是让冷硬的条文生长出春阳般温度的边疆和谐使者。

30年,扎根一线的公诉匠人
案卷三尺厚,赤子一生情。短短一行字,概括的便是龚玉祥的从检30年。
1995年盛夏,骄阳见证着少年赤诚。22岁的龚玉祥踏进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公诉席的聚光灯成为他仰望的星辰,他以卷宗为阶、以法条作梯,一句“铁肩担道义,柔情铸检魂”的青春誓言,从此镌刻在了每一起由他经手的案件的正义褶痕里。从走进办案部门的第一天起,龚玉祥就一直战斗在刑事检察第一线,他负责办理、审批的刑事案件多达3000多起,所办案件无一错案。
“我的日常,就是每天奔波在检察院、法院和看守所之间,晚上再把自己扎进卷宗堆里……”龚玉祥总是以显微镜般的严谨雕琢着每一起案件。卷宗堆里,他逐帧审阅监控录像的每一秒异动;审讯室中,他抽丝剥茧验证供述的每个逻辑节点;庭审现场,他以三维建模还原案发现场空间关系。这份近乎苛刻的较真,让3000余起经手案件的证据锁链环环相扣,数千份起诉书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在罪与非罪的模糊地带,他始终高悬程序正义的准绳,用匠人精神守护着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100余人,无惧风暴的扫黑专家
“面对犯罪团伙的死亡威胁,心里还是有一丝害怕的,但作为一名刑事检察官,正义感永远是占上风。”忆及多年前办理的那批涉黑涉恶案件,龚玉祥拿出压在书柜最底下的笔记本,其中记录着他从上百本卷宗里摘录下的一条条关键信息,本子早已泛黄,但纸上一笔一画的工整字迹仍清晰可见,“这起案子光是审讯提纲我就做了40多页,审查报告足足有400多页,最终形成了22页的起诉书……”这份近乎执拗的严谨,却成了他高质效办案的催化剂。
2010年,龚玉祥从侦查监督科调任公诉科科长。2011年,历时六个月侦查终结的赵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移送华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他责无旁贷地成为案件的主办人。
这是华坪县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涉及四十九人、十个罪名、数百起犯罪事实,时间跨度长达三年,没有第一手材料,犯罪嫌疑人分押华坪、丽江两地,人员关系错综复杂,客观证据少,既有因畏罪或心存侥幸而避重就轻不如实供述犯罪的,也有出于“江湖义气”而为首要分子承担罪责的,案件的复杂程度难以想象。
龚玉祥制定了40多页的审讯提纲,带领专案人员逐一审讯犯罪嫌疑人,仔细审查案件材料,详细摘录、归纳分析,最终形成一份400余页的审查报告、一份22页的起诉书。在长达5天的法庭审理中,龚玉祥面对45名被告人、12名律师,从容不迫、胸有成竹,按照预案指控犯罪、出示证据,最终将犯罪团伙绳之以法。
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雷霆万钧之势拉开帷幕,龚玉祥被任命为院扫黑办主任,负责扫黑办日常事务并主办涉黑涉恶案件。在一件涉及52名被告人的涉黑案件中,他应邀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活动,仔细梳理各项法律规定,与侦查人员认真分析案件证据事实,多维度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观点,引导侦查取证,明确侦查重点。在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阶段,他从现行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辨法析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高质效完成了案件的办理,并为案件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涉及52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仅用3天时间就审理完毕,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均得到采纳。
2021年,龚玉祥被华坪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华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被丽江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500页,法润边疆的和谐使者
夜晚的办公室里,暖黄色灯光晕开在龚玉祥的镜片上,旁边的桌上,一本《刑法学》静默矗立,500页的厚度沉淀着岁月的重量。泛黄纸页间,他的批注爬满正文的边角,墨迹或恣意如飞瀑,或缜密似蚁阵,凝结着他对法理的千锤百炼。指尖抚过凸起的字迹,他轻叹:“法条只有渗入血脉,方能触摸到它的呼吸。”在他心里,每个法条最动人的韵脚,就是“和”字——当冰冷的条文浸润法律人的赤诚,便能化作润物春雨,将这个小县城的街巷阡陌,都镌刻进“和为贵”的古老智慧里。
2023年,屈某(继父)饮酒后因家庭琐事和刘某(继女)发生争吵,继而引发打架,造成屈某头部受损,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刘某立案侦查,随后移送华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龚玉祥接到此案后,结合案情进行了换位思考,二人是一家人,今后还要长期生活在一起,如果此案“一诉了之”,不仅会毁了一个家庭,还会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和社会隐患。于是,他将刑事和解作为化解案件积怨矛盾的有力抓手,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化解矛盾。走访中,他发现屈某(继父)非常喜爱刘某(继女)的儿子刘小小(化名),于是敏锐地抓住这个矛盾纠纷的化解点,一方面,向屈某讲清楚追究刘某刑事责任对刘某及其孙子刘小小(化名)以后的影响,以及刘小小长大后可能会因其母刘某被追究刑事责任怨恨屈某一辈子等情况;另一方面,向刘某讲清获得谅解后,要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认真赡养父母并签订赡养承诺书。最终在他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握手言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龚玉祥常说:“小案怎么办?和解就是最优解。”随着轻微刑事犯罪持续上升,龚玉祥在轻罪案件办理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刑事和解促治理,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心态办案,办出了许多有司法温度的高质效案件。
在三十载时光的褶皱里,龚玉祥以法律为笔、以情怀为墨,书写着公平正义的铁肩担当,描绘着边疆治理的和谐篇章。他不仅是违法犯罪的“清道夫”,在刑检一线织就天罗地网,让违法者无所遁形,更是矛盾纠纷的“解铃人”,穿梭于村寨阡陌,用司法温情点燃法治星火,让邻里争执在鲤鱼河畔化作细水氤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