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夕阳红调解室”的门牌并不显眼,却承载着别样的意义。退休法官陈伟伦每天都会准时来到这里,他略显单薄的身躯里,蕴藏着近四十年审判生涯淬炼出的智慧与温度。当事人称他为“陈法官”,同辈人唤他“老陈”,年轻法官则亲切地叫他“陈叔”。这些称呼背后,是化解矛盾时的依靠,是剑拔弩张时的退路,更是法官成长路上的指引。2022年陈伟伦退休后,面对“含饴弄孙,安享晚年”的劝说,他一句“退休不退岗,余热也可铸辉煌”,便开启了司法为民的新征程。
不做“和稀泥”的调解者 要做法理与利益的平衡者
“调解并非各打五十大板,而是在分清对错的基础上找到平衡点。”这是陈伟伦常挂在嘴边的话。在他看来,调解的权威并非源于“和稀泥”式的妥协,而在于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梳理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真诚守护。
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以车辆用于“滴滴”运营为由主张停运损失,被告保险公司及肇事人却以“无证据”“不属于理赔范围”为由拒绝赔偿。调解陷入僵局时,原告因顾虑诉讼程序繁杂、成本高昂,几乎要放弃主张。但陈伟伦坚持认为:“不能让一方当事人无原则退让,法律的底线必须守住。”他没有简单搁置争议,而是主动引导原告收集证据:“你把滴滴收入记录打出来,我帮你联系平台要注册资料和订单记录。”同时,他逐一查找类似案例中法院对“运营车辆”的认定标准和停运损失的计算依据。当他拿着厚厚一叠案例和法条找到被告方时,对方终于松口,同意按300元一天支付停运损失。
陈伟伦常说:“通过与当事人拉家常等方式进行沟通产生共情,使当事人不排斥调解员的思想工作,充分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从情理法等方面针对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和谐化解矛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先明法理,再讲情理”的风格,让他的调解协议不仅能化解当下矛盾,更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罗平县法院法官助理孟瑶说:“我们都叫他‘陈叔’,其实‘陈叔’身上值得学习的地方有很多,包括他对办案节奏的把控,对法理的转化,还有对人心的洞察。”
不做“调解席”上的倾听者 要做走进田间地头的践行者
多数调解员习惯在调解室里倾听双方陈述,但陈伟伦的身影却常常出现在田间地头、社区村寨。“坐在审判席上,我敲的是法槌;坐在这里,我握的是人心。”他笑着说,“很多矛盾,只有走进去才能看清症结。”
在处理一起邻里宅基地纠纷时,双方在调解室里各执一词,情绪激动。陈伟伦当即决定:“走,我们去现场看看。”他走进现场,一边观察,一边向村民了解历史情况。最终,通过大量的调解工作,两家人握手言和。
“田间地头的调解方案,比审判席上的更让人信服。”陈伟伦解释道,“因为老百姓能实实在在感受到你是在为他们解决问题,而不是在念法条。”这种“沉浸式”调解,让他的工作充满了烟火气,也让公平正义变得可触可感。他的调解方法,被年轻法官们总结为“三心二意一韧劲”——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委屈,细心调查矛盾的根源,公心评判是非曲直。陈伟伦既深谙法律的本意,又体察乡土的情意,再加上百折不挠的韧劲,再难的纠纷他也能找到突破口。孟瑶表示:“我认为最值得青年干警学习的地方,是他身上那种脚踏实地、锲而不舍的精神,之前他是‘宝藏’法官,现在是我们院里的‘宝藏’调解员。”
不做退休后的清闲人 要做司法为民的传承者
“夕阳红调解室”在他的主持下,年均调解案件达500余件,成功率超过70%,相当于每天为法院减少两三个庭审案件,成为名副其实的司法“减压阀”和社会“稳定器”。“‘夕阳红’调解室,是罗平县法院践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缩影,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罗平县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补充说,调解室绝非退休法官发挥余热的简单场所,而是罗平县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这种“1+1”(一调解员一书记员)模式,让大量纠纷在诉讼前端就得到高效化解。
云南罗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深有感触:“很多案件,尤其是涉及亲情、友情的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比判决效果更好。陈调解员既能守住法律底线,又懂乡土人情,他处理的案子,当事人服气,执行也顺畅。”在她看来,这种模式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更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激化的可能。如今,陈伟伦用退休后的时光,诠释着“老有所为”的价值,也为年轻法官们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