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晓艳,女,傈僳族,1989年3月出生,现任丽江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从事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7年。2023年至2024连续两年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因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2022年获司法部通报表扬。

宣教融合,行政争议的高效化解者
“我们一直把尾砂当作建筑材料堆放,怎么就违法了?这10万元罚款,对我们小企业来说,简直就是‘要命的数字’!”在受理某企业对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复议申请时,企业负责人对处罚决定深感困惑,认为尾砂作为建筑材料,堆放行为不应被认定违法,且10万元罚款超出企业承受能力。接到复议申请时,沈晓艳深知此案棘手,一边是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的职责要求,一边是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利益。唯有深入调查、耐心调解,方能实现定分止争。
案件办理中,沈晓艳查阅大量类似案例判决,详细了解尾砂的用途、处理流程和堆放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办案人员反复沟通,深入了解处罚依据和执法过程。发现案件有调解可能后,迅速调整办案思路,将案件转入调解程序。沈晓艳耐心向企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细致解释了处罚依据和程序,充分听取企业合理诉求,针对罚款缴纳困难问题,指引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经多轮协商,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延期4个月缴纳罚款,企业也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并按期足额缴纳罚款。
面对专业性强、矛盾突出的与企业相关的行政争议,沈晓艳秉持法理情相统一的原则,始终积极探索高效化解路径,上述案件的成功化解,既彰显了生态环境保护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执法为民的温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范例。历年来,沈晓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3件,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28件,其中调解和解11件,调解和解率达39.3%;纠错12件,纠错率达42.8%,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引导其通过合法理性途径解决纠纷,真正做到了定分止争,让企业、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法为盾,民生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郭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第三人某公司生产的青刺果油,经送检后发现案涉批次青刺果油“酸价”超标,遂向行政机关寄送投诉举报信。行政机关在收到投诉举报信后作出涉案回复,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回复申请行政复议。收到此案,沈晓艳审查时发现双方各持己见、沟通困难,且市、县两级对同一违法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关联性案件处理结果不一致。
为还原事实真相,她多次主动联系申请人,并与案件承办人员深入交流,全面了解案件办理流程,仔细查阅相关材料。经审查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存在诸多问题,她果断运用行政复议纠错机制,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同时,沈晓艳敏锐意识到此类案件不仅关乎消费者权益,更与食品安全紧密相连。经深入剖析近3年124件市场监管类案件,尤其是投诉举报类案件存在的4类共性问题,针对性地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提出3个方面改进建议。通过组织案件释明会议、开展定向行业培训等方式,多维度规范市场监管执法,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多年来,沈晓艳在岗位上默默耕耘、勤勉尽责,23次奔赴实地开展调查工作。在她办理的案件中,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案件76件,纠错率达29.1%,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5份。
勇挑重担,疑难案件的智慧破解者
某日凌晨,丽江市司法局的办公楼里,沈晓艳办公室的灯光在夜色中格外醒目。3起某地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考验着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也考验着承办人的法治智慧。
“法治路上,容不得半点侥幸。”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沈晓艳没有退缩,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迎难而上的勇气。她积极与承办部门协作,深入梳理案件事实,广泛查阅类案资料,主动向多位专家请教。那段时间,沈晓艳全身心投入案件研究,常常废寝忘食。开庭前夕,她仍与法律顾问激烈研讨应诉方案,对每个观点进行多轮论证。凭借这份执着与专业,最终找到案件突破口,提出的观点得到法院认可和支持,为同类案件办理树立了标杆,充分展现了在疑难案件处理中的智慧与担当。
沈晓艳深知破解个案的经验只有转化为制度成果,才能产生更大的社会价值。她积极推动丽江市探索行政复议“立审分离”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加大案前、案中、案后全流程调解力度,部分案件在受理前成功化解,丽江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显著提升。她以“整合资源、凝聚合力”为“破题密钥”,创新构建“多方协同”的立体化案件攻坚机制,通过征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意见以及通过案件咨询会、审议会等形式,化解了一批又一批疑难、复杂案件,这些实践成果,正是她坚韧不拔精神的生动诠释。
在丽江市法治建设的画卷中,沈晓艳将专业融入行政复议每一环节,以“润物细无声”的法治温度,消融矛盾坚冰;擎初心为灯,举担当为炬,在化解行政争议的一线勇毅冲锋;以行动践行使命,在正义之路上笃定前行,为平安丽江、法治丽江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