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亚梅,现任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参加检察工作13年来,她始终坚持深耕专业,匠心铸检,以专业和坚韧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担当,先后获评“优秀公务员”6次,记个人三等功4次,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第一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行政检察业务能手”、“西双版纳州三八红旗手”。
恪尽职守,忠诚担当
作为一名检察官,罗亚梅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将检察初心与使命熔铸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中,带头办理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检察监督案件。在办理某公司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时,她积极主动走访涉案企业和行政机关,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27万余元,有效保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带领团队办理的督促规范最低生活保障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的“千案展示”。指导基层检察院办理的玉某诉云南景洪市某镇人民政府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守正创新,服务大局
罗亚梅始终践行“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的宗旨,胸怀“国之大者”,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她主动到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授课,对行政检察监督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讲解交流,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甘于奉献,司法为民
罗亚梅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的理念,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用心用情守护好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她发现嫌疑人与被害人系邻居,只因一只“进错门”的鸡而引发互殴。为化解邻里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她多次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促成两人达成和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为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她和团队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脚步遍布全州70余个村寨,为筑牢边疆法治防线贡献着自己的检察力量。作为一线的办案人员,她始终严守廉洁自律底线,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展现了新时代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此外,罗亚梅还将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延伸到家庭生活中,努力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孝敬长辈、教育子女,坚持以好家风涵养好作风,她的家庭先后获评为县级文明家庭、州级文明家庭以及省级和谐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