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顺明,我有事要来找你‘款一下’。”“款一下”这个词汇,在云南方言中,有着“人逢喜事精神爽”一般的炫耀意味,可从没听说群众“遭遇”矛盾纠纷等“头疼事儿”,需要找人“款一下”。
“这并不奇怪,有了矛盾纠纷就要有人‘款出来’嘛。”周顺明迅速接过话茬,“虽然我退休了,还是希望有群众来找我‘款一下’。”
退休之前,周顺明曾担任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司法所所长,27年工作生涯都在矛盾纠纷调处一线。退休后他加入景洪市司法局“五老”解纷智囊团,成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专职调解员。

“心里要始终装满阳光”
“‘款出来’,才有矛盾纠纷的化解办法。”27年来,周顺明一直鼓励当事人大大方方地说出自己的诉求。
怎么让群众愿意将烦心事“款出来”?周顺明极其注重调解的细节。每天,周顺明都早早将办公室打扫齐整。“试想一下,如果你‘遭遇’了矛盾纠纷,进到这个办公室,心里是不是‘亮堂’多了。”周顺明说,调解工作本身就具备“仪式感”。
“仪式感”是外在,“责任感”则是内在。调解工作并不轻松,面对当事人的不同需求,他给自己与“小同事”们定下了规矩:面对当事人,要有暖洋洋的态度。
整洁的办公室里,一本由景洪市人民法院颁发的特邀调解基层组织引人注目,再往会议室走,里面挂满了一整面墙的锦旗。
据了解,在周顺明任景讷乡司法所所长期间,也为景讷乡留下了“规矩”:一条是“家和万事兴”、一条是“德润顺民心”。他常说:“做人要有美德、道德、公德,处事要有爱心、善心、信心。”
每当当事人火急火燎地赶到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一进办公室,看到整洁的环境和调解员认真的态度,“火气”便消退了一半,再看到慈眉善目的周顺明,都愿意坐下来与他“款一下”。
“他们是来帮助我的”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方式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但必须讲法理、讲情理,有时候还要转变角色思考问题:“他们不是来找我化解矛盾纠纷,也有可能是来帮助我的。”
这并不是一句“自我催眠”的话。春节前,周顺明调解的劳务合同类纠纷多了起来,其中一份较为特殊。两名同籍贯的务工人员相约务工,在乘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其中一名工人骨裂,在商量工伤赔偿金额时引发了矛盾纠纷,受伤的当事人因为无法满足诉求,直接堵在了另一名工人的出租屋前。
周顺明声称,该起矛盾纠纷的解决过程“非常赶巧”,他曾帮助过的一名农民工刚好是双方当事人的工友,周顺明便邀请该农民工参与此次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友劝解道:“他找到了工作,想到的是邀约你一起务工,这是多好的友谊,你怎么能堵在他家里呢,这样做得不偿失。”于是,多次调解无果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很多矛盾纠纷的化解,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周顺明总结道,矛盾纠纷化解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不能单打独斗,每一个矛盾纠纷被化解后,自己便多了当事人的一份信任、一份感激。
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同理心很重要,这是一份看尽世间冷暖,依然要保持善良的职业。
牛吃田马吃地、妯娌别扭、夫妻不和、邻里吵闹……矛盾纠纷没有大小之分,周顺明强调,一定要让当事人在纠纷调解过程中有尊严、感受到温暖。
希望有更多的调解“匠人”
27年工作生涯,周顺明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数不胜数。周顺明坦言,因自己只有中专文化水平,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一开始并不想做这份工作,但在工作中逐渐发现,每解决一件矛盾纠纷,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自豪感就会油然而生。
做调解员,就是做一个懂法守法、乐于助人的人。嘎栋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表示,周顺明“带新人”的方式,是言传身教而不是说教,他像个“充满阳光活力、智慧满满的老头”,内心的干劲比年轻人还足。
“以前,我一遇到矛盾纠纷就急着找律师、找法官,最终发现这不是办法。”于是周顺明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法律,通过3年的努力,他由法律知识的“门外汉”变成了“法律百事通”。
周顺明将自己的调解经验总结为三份演示文稿,奔走于景洪市与景讷乡之间,进社区、进党校、进乡(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法与技巧专题讲座。
周顺明创新推出“四心四多一提升”调解工作法,即对人民调解工作要热心、为民解难要尽心、调处纠纷要耐心、办起事来要细心;调查问题多走动、解答问题多沟通、排查取证多记录、处理问题多分析;在实践中,要不断提升和完善自我,分类实施、对症下药,妥善化解纠纷。他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云南省人民调解工作岗位学雷锋标兵、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西双版纳州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对于荣誉,他选择装进心里,干在事中。他是一名调解“匠人”,也希望培养出越来越多的调解“匠人”。
周顺明最大的爱好就是听群众“款款”烦心事,田间地头、竹楼、火塘调解纠纷……周顺明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