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感觉生活没有意义了……”在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王女士(化名)不断哭诉着。
见此情景,法官与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民陪审员相互配合,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心理疏导,王女士情绪逐渐平复:“我会好好想想,不会再做傻事了”。
这是勐腊县法院运用心理疏导化解家事纠纷的一个缩影。
家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在长期的家庭矛盾中积累了情感冲突和负面情绪,单纯的法律裁判难以彻底化解矛盾。为此,勐腊县法院探索创新,推出“司法+心理”家事纠纷化解机制,邀请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民陪审员深度参与家事纠纷调解与审判工作,为家和做“加法”,为矛盾做“减法”。
这一举措聚焦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易出现的情感抗拒、认知偏差、心理危机等问题,通过三大环节构建服务体系:庭前预判,提前查阅案卷,结合当事人诉求初步判断心理状态,制定疏导预案;庭中疏导,庭审中关注当事人情绪变化,针对情绪波动较大的当事人,由陪审员通过倾听、安抚等方式缓解其心理压力;庭后跟进,对争议较大、心理创伤较深的当事人建立跟踪机制,通过电话回访、线上沟通等方式了解其心理状态,持续提供支持。
同时,该机制充分激活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的专业资源,发挥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搭建司法与群众间的心理沟通桥梁。人民陪审员既熟悉法律流程,又通晓群众语言,能在释法明理的同时开展心理疏导,实现法律裁判与情感需求的有机统一,让司法服务更具亲和力与针对性。
勐腊县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将心理咨询融入家事审判,把“修复”和“治愈”放在首位,将案结、事了、人和同步推进,既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又钝化矛盾风险。
下一步,勐腊县法院将持续深化这一创新实践,逐步拓展心理疏导在赡养、抚养等民生案件中的应用,加强与专业心理服务机构的协作,以更精准、贴心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让司法既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力度,也有温暖人心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