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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调解”绘就基层善治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5-10-22  责任编辑:符晓

苍山洱海间,大理古城内,一座白族民居院落里正在进行一场调解,金花调解员正在为阿鹏(化名)和小丽(化名)化解心结。阿鹏与小丽2009年相识恋爱,2011年正式结为连理。婚后两人恩爱有加,并于2013年迎来了女儿小蝴蝶(化名)。然而,2023年起,家庭琐事让两人渐生隔阂。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争吵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深,最终,小丽向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细心了解到,双方均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也无异议,但在女儿的抚养权上争执不下,谁也不愿让步,坚决要求独自抚养。

 

 

眼看一场“争女”风波将起,金花调解员巧妙地将司法理念融入民族智慧进行调解:“父母的爱就像溪水,无论分流多远,最终都是为了滋养同一株小树茁壮成长而奔向同一片海洋。”调解员用生动的比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提出了轮流抚养的调解方案。调解员的话让阿鹏和小丽意识到争执只会给孩子带来伤害,最终,双方放下芥蒂,达成了轮流抚养的协议。

金花调解员以柔性疏导、理性引导的方式,主动介入矛盾前沿,为群众调处纠纷。如今,“遇事找金花,有纠纷想到金花”的理念在当地广泛流传。

 

 

 

早在2012年,大理市法院遵循当地民族文化,在喜洲人民法庭创设了全州首家具有民族特色的基层法庭调解室——“金花调解室”,由熟悉法律政策、通晓白族语言、知晓民风民俗的“金花”作为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十余年来,“金花”用“她力量”不断寻找民族习俗与法律规定的契合点,探索形成“金花+N”多元解纷体系,让基层治理既有“法治力度”,又有“乡土温度”。

 

源头预防“抓前端”,将矛盾化解在“萌芽”

“金花调解室”主动将工作关口前移,选派金花调解员进驻诉讼服务站、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开展示范调解,指导人民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普法宣传等服务,引导当地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金花调解员还借助传统风俗疏导和启发群众,向群众讲法律、讲家风、讲邻里和谐,以群众智慧解决群众难题。同时,法官及金花调解员积极与学校、企业、村(社区)对接联系,通过开展法治讲座、举行“模拟法庭”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

多元解纷“梳中端”,织密纠纷化解“一张网”

“金花调解室”创新构建“金花+博士”的双调解模式,引入法学、心理学等专业人才,不断拓宽调解深度和广度;坚持引流扩圈,聘请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员、人大代表等特邀调解员加入调解队伍,形成百家齐放调解格局;建立“法院+妇联”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室,邀请妇女干部、妇联组织工作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家事调查员,根据家庭矛盾特点开展情、理、法融合调解,有针对性地化解家庭暴力、抚养权争议等敏感案件纠纷,推动专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

 

 

融入乡村治理矩阵,厚植基层善治“根与魂”

“金花调解室”积极完善网格化司法服务体系,选派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金花调解员处理非诉纠纷、化解成诉纠纷,在家事调查、家事审判、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方面为群众提供更具民族特色、更有温度、更为贴心的司法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金花调解员对纠纷的起因、类型、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研究分析,评估风险、总结规律,有针对性地预防、化解潜在矛盾,为党委、政府掌握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态势提供信息支撑,推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遵循法治、实现善治。

延伸调解效能,提升服务群众“亲和力”

“金花调解室”将调解作为联系群众的纽带,主动延伸服务链条,构建“调解—回访—关爱”闭环机制。金花调解员对于调解后家庭关系紧张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对当事人冲突对立明显、涉未成年人抚养教育等案件建立跟踪回访机制,督促离异父母“依法带娃”,防止判后矛盾升级,减少“衍生案件”。

 

 

如今,“金花调解室”创建的“金花+N”多元解纷工作模式走出了一条把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和情理感化融为一体的新路子,开创了民族地区多元解纷工作的新局面,2023年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最具特色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