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以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任务为契机,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服务”为重心,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服务人民群众”为工作目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办结效率,结合辖区实际,切实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企业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创新管理模式,聚合力强管理
更新理念,建立由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商务等部门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参与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联合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旨在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执法能力,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云南省可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全州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购销、运输、经营、使用和进出口等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在生产、购销、运输、经营和进出口等环节合法经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交流、合作,创新管理机制。对本辖区、本行业部门易制毒化学品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强化管理;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与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管控效果。

在全省率先推行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级化管理制度,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和综合评价,科学评定不同管理等级,为实地检查工作提供指引,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管控派出所操作实务》等,明确职能职责,开展“清单式”检查,有效规范了日常监管。实施信誉管理制度,根据企业遵法守法情况,进行信誉等级排序,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日常管理等方面给予不同的待遇。尽可能为遵法守法的企业单位打通便利通道,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管理滞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质量。

2025年以来,全州共开展日常检查586家次,日常检查覆盖率达100%,进行专项检查30家次,审核和审批购买备案证明2376份、运输备案证明9521份。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破解企业发展痛点、难点,支队转变工作理念,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让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以及购销审批更加方便快捷。秉承“最多跑一次”的宗旨,开辟线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只要企业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上报备过,每一次购销审批都可全程线上办理。足不出户即可办好事,为企业提供真正的便利。同时,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提供入网上门服务,支队重新研究制定了入网指南,改变原来先咨询后审核的入网程序,指派专管员到企业上门实地验收合格后,即可批准入网,极大地缩短了企业入网时间。

只要企业提交的材料达到审批要求,专管员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受理并审批完结,企业可随时上报材料,保证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品化学品的购买备案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只要是在系统里注册了的企业,在申请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备案、运输备案证明时,只需要在系统里提交相关材料,审批人员即可通过网上系统端口审批,减少了群众办事跑腿次数,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
下一步,红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将持续深化警企协作,以最坚实的平安保障、最公正的执法导向、最优质的服务效能,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