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怒江州泸水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群体,将司法救助与办案职能深度融合,累计为12名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帮扶,发放司法救助金,以精准化、多元化救助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构建“内部联动”机制,筑牢线索发现“第一道防线”
坚持“办案与救助协同发力”理念,建立控申部门与刑检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定期沟通、共享办案信息,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案梳理,重点排查被害人因案致贫、监护人伤亡、家庭经济陷入绝境等情况,确保救助线索从办案环节“第一时间”被发现、被移交,避免因信息壁垒导致救助遗漏。2023年以来,通过内部联动机制发现并启动救助案件占总数的80%以上,实现了“办案即识困、识困即救助”的快速响应。
搭建“外部协同”平台,拓宽救助线索“信息来源”
主动打破部门壁垒,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共享相关数据。定期对接民政部门的低保、特困儿童数据库,残联的残疾未成年人登记信息,乡村振兴局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名单,借助大数据监督模型对涉案未成年人信息进行交叉比对,精准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群体。例如,通过与民政数据比对,成功识别出1名因案致困未及时申请救助的未成年人,为其启动专项救助程序,并发放救助金,有效解决了“线索找不准、救助跟不上”的问题。
推行“主动上门”服务,打通救助帮扶“最后一公里”
针对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居住偏远、监护人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变“被动等待申请”为“主动上门服务”。办案人员提前梳理需要核实的家庭经济状况、医疗支出、生活困难等信息,携带救助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模板等上门走访,现场协助填写申请、收集佐证材料,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同时,在上门过程中注重同步开展法治宣传和心理疏导,了解未成年人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需求,为后续链接教育帮扶、心理干预等资源奠定基础。近三年来,累计上门服务15次,帮助8个困难家庭完成救助申请,群众满意度达100%
聚焦“特殊群体”需求,提升救助帮扶“精度力度”
智力残疾未成年人因认知能力较弱,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是需要重点关注和保护的受害群体。泸水市检察院始终将包括智力残疾在内的特殊未成年人列为重点救助对象,为其建立“一人一策”专项救助档案,精准开展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