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匠心守护绿水青山 共绘美丽云南画卷”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并发布10个典型案例。其中,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
协同治理固体废物污染 守护高原生态安全
——迪庆州检察院督促整治州域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香格里拉市部分村镇、德钦县金沙江沿岸、维西县澜沧江流域等区域,存在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违规堆放问题,固废处置处于“无规划、无监管、无消纳”的粗放状态。部分河道被侵占导致行洪受阻,河面漂浮物堆积超万立方米,林地和耕地遭覆盖引发土壤污染,对长江上游高原山区生态安全构成威胁。
2024年4月,迪庆州检察院通过“河湖长+检察长”机制获取线索,对州域内固废污染问题立案调查,并启动全州固废污染治理专项监督行动,采取“州院统筹、州县联动”模式,两级院联合开展多维取证,协同河长办进行跨区域巡查,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定位82处违规倾倒点,固定影像证据120余份,精准查清污染事实。
两级检察机关扛牢责任。迪庆州检察院对3个州级行政主管部门及3县(市)人民政府立案,3县(市)检察院分别对相关职能部门及重点乡镇政府立案,共立办案件36件,“一案一策”制发检察建议。办案中运用“联合踏勘+集中公开听证”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主体参与,组织行政机关现场参会,通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推动形成协同治理格局。
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及各县(市)迅速行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编制《迪庆州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德钦县拆除80余处违建,清理建筑垃圾1.2万余立方米;维西县清理河面漂浮物8500余立方米,建成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填埋场;香格里拉市、德钦县启用临时消纳场,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率达100%。
迪庆州检察机关在守护“世界的香格里拉”生态安全中推动协同治理取得了成效。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打破区域与部门壁垒,推动州、县、乡三级联动,将高原广域分布的污染治理从“分散应对”转为“合力攻坚”。通过建成填埋场、编制专项规划,解决了垃圾围村、河道淤积等民生痛点,构建了“生态保护—民生改善—民族和谐”的良性循环,为民族地区生态司法提供了“守护绿水青山与守护民族团结”相统一的实践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