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剑川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构建“科技赋能+人才支撑+源头治理”工作体系,推动矛盾化解与检察办案质效双提升。2024年2月,剑川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获评大理州“枫桥式信访室”,以此为契机,通过逆向思维溯源治理、智慧检务深度应用、专业化队伍锻造等举措,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剑川检察样本”。
“逆向思维+源头治理”,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防线”
该院秉持“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的理念,通过逆向审视办案全流程,主动排查和化解潜在风险,从源头上遏制控告申诉案件的发生。2024年以来,办理故意伤害罪案件41件63人,53.66%的案件作不起诉处理,其中约68.18%的案件为通过促成刑事和解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有9件案件通过公开听证方式成功化解矛盾,有效降低了此类案件的申诉率。
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每月两次的风险排查机制,对在办案件和已办结案件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风险隐患排查。通过持续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风险点,保障办案环节的平稳有序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无纳入风险等级的案件。
深度融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打造“检察窗口+综治平台”联动服务体系。安排2名业务骨干轮流驻点,依托县、乡镇两级综治服务中心检调对接联系站点,主动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融入社会大调解格局,把刑事和解、民事申诉和解、息诉罢访工作融入“大调解”工作格局,2025年6月,在县综治中心首次举行公开听证,促成一件交通肇事案双方当事人和解。结合“两进三下”工作,组织干警每月下沉乡镇、社区开展“流动接访”,通过田间地头设点、村社座谈等形式,将接访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2024年以来累计下沉接访20次,现场解决群众诉求28件,从基层末梢强化溯源治理。
群众信访“三化”实践,从程序办结迈向实质化解
接访流程标准化。该院持续巩固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信访接待窗口,由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专门负责接待来访,零距离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压实院领导包案首办责任,做优做实领导干部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工作,充分发挥首办环节在化解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对不符合本院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告知信访群众有权受理的机关,或者按照权限及时移送有权部门办理。
监督办案精准化。该院扎实办理刑事控告申诉案件,严格质量管控体系,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对当事人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其中针对1件不服公安机关消极立案的情形开展立案监督,该案经侦查后已移送审查起诉。通过系列举措,刑事控告申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行刑衔接规范化。该院加强行刑反向衔接,注重不起诉案件的后续处理。2024年以来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49件案件依法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建议行政机关给予被不起诉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避免了因处理不到位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科技与人才双轮驱动,激活创新发展动能
剑川县检察院深耕大数据法律监督领域,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充分运用智慧手段切实赋能司法救助工作,2024年以来,高效发掘困难当事人未纳入救助范围司法救助线索并成案办理2件,发放人民币1.5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2人,实现“应救尽救”,传递“检察温度”。
充分发挥“老带新”传帮带作用,通过“理论培训+实战演练+导师帮带”三维培养模式,由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结对指导青年干警,促进业务能力快速提升。2024年,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脱颖而出,荣获“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称号,1名干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先进工作者”,队伍整体专业素养显著增强。
下一步,剑川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通过智慧检务提效、多元共治聚力、为民服务暖心,奋力书写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的“剑川答卷”。
(来源:云南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