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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施甸县检察院:“三张牌”打出“法治副村长”新担当
发布时间:2025-08-06  责任编辑:符晓

为落实“法治副村长”工作要求,近年来,保山市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检察职能定位,在纵深推进普法强基工作过程中,聚焦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群众法治意识提升两大关键,依托法律专业人才优势,精心选派优秀检察干警下沉乡村担任“法治副村长”。如今,身着“检察蓝”的“法治副村长”正以实干诠释使命,用“三张牌”为乡村振兴添彩赋能,在时代画卷上书写法治护航的鲜活注脚。

扎根乡村,精准普法,打好“宣传牌”

“平时总觉得法律离咱们很远,没想到‘法治副村长’用咱们听得懂的话讲案例。”村民李大姐的话道出了不少人的心声。

施甸县检察院“法治副村长”深知乡村普法不能“照本宣科”。他们走遍田间地头、村口院落,结合农村常见的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等问题,把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成“农家话”“身边事”。通过“板凳课堂”围坐唠、“促乡村振兴·民法典进乡村”专场讲,将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家门口。针对留守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一对一”法律讲解,让法治意识慢慢在村民心里“扎根”。

  

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打好“和谐牌”

“多亏了‘法治副村长’从中调解,不然这点小事可能就闹大了!”说起不久前的土地纠纷,村民王大爹仍有些感慨。

矛盾纠纷往往始于“小事”,却可能影响邻里和睦。施甸县检察院“法治副村长”主动担起调解员的职责,对村里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梳理,做到早发现、早介入。今年以来,通过主动作为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起,化解成功率达100%。如今,乡村里的摩擦少了、理解多了,曾经的“堵心事”变成了“顺心事”,和谐稳定的气氛也越来越浓。

助力治理,规范村务,打好“服务牌”

“有‘法治副村长’把关,村里的事办得更透明、更规范,咱老百姓更放心了!”这是村民们对“法治副村长”参与村务治理的一致评价。

  

施甸县检察院的“法治副村长”不仅是法治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更是乡村治理的“法治参谋”。他们协助村“两委”规范村务公开、议事决策,对村规民约修订、集体资产处置等进行法律把关,防范法律风险。针对村里的“难点”“堵点”问题,比如环境卫生整治、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中遇到的法律障碍,积极提供专业意见,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治理新格局,让法治成为乡村发展的“护航员”。

施甸县检察院“法治副村长”的“三张牌”,打出了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责任与担当。未来,他们将带着这份“检察蓝”的使命,继续在乡村的广阔天地里精耕细作,让法治之花在乡村沃土上持续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