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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镇沅县检察院:“法治副村长”激活乡村治理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5-07-14  责任编辑:符晓

自启动“法治副村长”工作以来,普洱市镇沅县人民检察院选派一批优秀检察干警,深入乡村一线担任“法治副村长”,以“问需、普法、解纷、协作”为抓手,精准服务基层治理。

 

 

主动问需。镇沅县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解读“法治副村长”制度、重要意义和职责任务,问需于村组,深入了解村组治理难点与群众法律诉求,共同探讨“法治副村长”如何立足村情实际,运用专业优势提供精准法治服务。通过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逐项转化为“法治副村长”精准履职“责任清单”,推动法治资源与基层需求精准对接。

多元普法。针对村组、群众提出的法律需求,镇沅县检察院推出“订单式”普法活动,组织“法治副村长”走进田间地头、院坝村落,以“田间课堂”“院坝宣讲”“板凳夜话”等形式,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农家话”,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让法治宣传更贴近群众,深入人心。

 

 

精准处置。“法治副村长”全面掌握村情民情,对治安状况、矛盾纠纷、特殊群体等情况进行细致摸排,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与需求清单,构建“问题收集—分类处置—跟踪反馈”闭环管理机制。针对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协同联动。“法治副村长”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加强与属地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等基层力量的常态化沟通。通过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共同破解乡村治理中的法治难题。

下一步,镇沅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法治副村长”机制,不断创新服务模式,让检察服务更贴心、法治赋能更有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乡村、法治乡村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