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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腾冲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之力 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
发布时间:2025-04-23  责任编辑:汪雨春

位于云南省西南部的保山市腾冲市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是世界十大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的东喜马拉雅地区的核心区域,是全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近年来,腾冲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回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需求。

服务工作大局,找准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履职点

腾冲市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围绕龙川江、高黎贡山“一江一山”及环带地区生态环境圈生物多样性保护,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三个善于”为引领,深入推进高质效监督办案,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自2022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2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6件,在助推环境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

  

多方协同履职,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

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与行政部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涉案野生植物养护机制》,在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建立生物多样性共建保护基地、涉案野生植物养护基地。持续推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通过联动协作、联席会商、联合巡查等方式,形成龙川江流域、高黎贡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合力,共办理涉水类公益诉讼案件21件、涉林类公益诉讼案件14件。强化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配合和衔接,推动相关部门启动危害野生动植物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及“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检察听证、跟踪观察、专家评估论证等方式参与案件办理50余件次,切实发挥“外脑”智慧,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联动监督效能。

  

突出治理成效,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力度

积极践行恢复性与预防性司法理念,发挥公益诉讼检察预防功能和治理效能,针对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深化源头治理,促进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红火蚁的监测防控,治理红火蚁疫情50余亩,有效维护地区生物生态安全;治理复壮、规范挂牌有效保护古树名木70余株,为古树名木撑起“检察保护伞”;拆除占用龙川江面的19个非法养殖网箱设备,净化土著鱼类生长水域环境;促进对违规销售猎捕工具、网络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制品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安全。对非法采矿、非法猎捕、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野生动植物等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促使违法行为人通过增殖放流、适生环境移栽、补植复绿、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共放流鱼苗3万余尾,移栽野生兰花1000余株,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30余万元,修复被毁坏林地70余亩。

  

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下一步,腾冲市检察院将强化检察担当,持续履行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职能,用法治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