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三个现场”工作法,以“实、新、严”推动高质效履职。2024年,蒙自市检察院到案发现场吃透案情74件,举行公开听证23次,庭审现场释法说理163次,1件案件获评“两高”联发典型案例,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突出“实”
将“三个现场”办案与侦协办工作协同推进,对发现的案件线索依法定程序提前介入59件,并及时到案发现场了解案情。依托侦协办对矛盾突出案件提前介入,组建“分管副检+部门主任+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调解团队,打造“石榴籽·解忧心驿站”刑事检察工作品牌,建立“刑事和解+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案后回访+检察建议”等多元化解机制。2024年,调解矛盾纠纷334件,促成和解286件,编报“三个现场”办案宣传信息及案例17篇。
突出“新”
运用现场调解会的形式,邀请群众代表、“法治副村长”“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等到案发地,通过还原案件事实等方式促使当事人理性检视自己的行为,引导社会依法、理性、平和解决纠纷。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个案普法角”,添置一个白板、一批法律图书,借助白板对信访案件的关键问题、流程步骤等进行写画演示,更加直观的释法说理服务让信访人“听得懂、能理解”。构建“庭审现场与警示教育释法说理”模式,在庭审环节强化释法说理,提高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意愿。听证化解矛盾纠纷88人次,预防二次矛盾激化10人次,开展行刑反向衔接131人。
突出“严”
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在办案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案“三个规定”,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在办案现场、听证现场、庭审现场充分履职作为,努力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组织干警走出卷宗、走出办公室、走出检察机关,进一步树立风险意识和全局意识,通过检联会研判矛盾纠纷风险隐患30余次,严防矛盾风险2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