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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行”稳致远 砥砺前行
发布时间:2025-01-23  责任编辑:符晓

2024年,大理州剑川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法律监督,以“站位要高、视野要宽、方向要明确、路子要走稳”的行政检察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以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站稳检察为民立场,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与县总工会协同推进“一函两书”相关工作,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聚焦农民工欠薪问题。针对某项目部因各种原因导致未及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的情况,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的相关规定,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作配合,多次与该项目部进行沟通,并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深入推进专项活动开展,提升监督力度

持续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土地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件。认真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共办理涉重点民生领域和企业权益保护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份。

 

做好矛盾纠纷最优“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领导包案、释法说理等履职手段化解行政争议2件。加强与公安、民政、法院之间协作配合,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办理的案件得到当事人点赞。加快推进行政检察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建设。

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2024年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8件,向公安机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19份,对24名被不起诉人做出行政处罚。健全案件处理结果双向移送、强化案件跟踪落实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注重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统一办案尺度,形成府检合力,强化事前事后沟通,及时跟进监督,实现效率与公平在执法与司法环节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