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动态 > 检察窗口 > 正文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 步履不停
发布时间:2025-01-22  责任编辑:符晓

2024年,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中心职能,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抓牢为大局服务、抓实为人民司法、抓准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围绕中心大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2024年以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选派3名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选派4名干警驻乡(镇)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院领导到挂联乡(镇)开展信访维稳督导50余次,确保信访矛盾和风险实质性化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围绕检察职责,着力提高办案质效

2024年以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0件,批准逮捕72件,一审公诉案件406件,提起公诉359件;受理经济类、侵财类犯罪案件检察环节追赃挽损3件。加强法律监督工作,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4件。

精准有力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20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行政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意见10份,采纳率达100%;办理冒名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件,通过公开听证,促成双方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持续发展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立案审查1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均已整改回复,采纳率达100%;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经磋商结案11件,督促赔偿义务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共计11.629万元。

 

围绕群众需求,着力做好“检护民生”

2024年以来,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各项专项行动,做深做实检察为民,让检察为民有“深度”、司法服务有“温度”、民生答卷有“厚度”。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件次,对信访案件做到7日内回复,回复率达100%,到期信访案件全部做到了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工作。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参与“沧阳解语花”家事普法和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31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开展乡村治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督促相关部门清除垃圾和固体废弃物10余吨,有效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抓好队伍建设

2024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政治引领坚守初心、践行使命、书写担当,用忠诚于党绘制主色、用竭诚干事提升亮色、用赤诚为民勾勒特色,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字当头,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节前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纵深推进从严治检,以检务督察为抓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促干警每月按时完成记录填报;自觉接受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