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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漾濞县人民检察院:“红色引擎”激发“蓝色动能”
发布时间:2025-01-10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大理州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以“红色引擎”激发“蓝色动能”,助推检察工作跑出“加速度”,党建工作、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全面实现创优提质,探索出了一条党建引领下“小院也有大作为”的发展路径,先后荣获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连续七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22至2023连续两年在全州检察业务综合考评中荣获“骏马奖”,2023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24年6月漾濞县检察院党支部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旗帜鲜明讲政治 建设政治过硬的模范机关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从严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创设“集体学习时间”,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精心举办党的二十大报告学思践悟读书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学解读学习班,常态长效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定全院干警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不断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经常性组织开展红色教育、警示教育、现场教学等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勇担检察正义使命。

 

高效务实抓履职 建设业务过硬的模范机关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将党建工作贯穿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各方面,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如我在诉”的检察为民情怀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以醉驾综合治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以本土文化为题材打造检察文化品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推动“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以推进“两进三下”工作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多项检察业务考核指标位居全州前列。

 

实干担当树品牌 建设能力过硬的模范机关

认真践行典型引路法,立足发展需求认真总结,精心打造检察业务品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质效办理群众身边的“小案”。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打通检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醉驾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高质效办理省、州交办督办的大案要案。树牢全院“一盘棋”思想,努力克服案多事多人少、脱贫脱薄发展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等多重矛盾和叠加任务,主动认领重任,挺膺担当作为,高质效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在办案中充分彰显了漾濞检察人的实干与担当。

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充分运用典型引路法,着力打造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典型人物“三个一”工程,助推高质效办案提质升档。醉驾综合治理改革经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经验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推广。在全州率先制定出台《检察监督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不起诉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审判监督与配合制约协作办公室,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树典型、学先进、创一流”活动,定期评选“检察之星”“党员先锋岗”,引导全院干警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全面引导年轻干警在司法办案一线、在具体案件办理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教育、培训、管理一体推进,成功举办漾濞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选派干警到浙江法院跟班学习锻炼,全面推行师徒结对“传帮带”工作,与官渡区人民检察院结对帮扶共建,涌现出了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民事检察业务能手、全州十佳公诉人、全州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个人和优秀代表,为检察事业长远夯实了人才基础保障。

 

廉洁自律守底线 建设廉洁过硬的模范机关

坚持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检察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总结提炼了“崇法、尚德、奋进、和合”院训精神,形成了融科室文化、走廊文化、活动室文化、党建文化、廉政文化为一体的检察文化布局,廉政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扭住风险防控关,从严落实“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