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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水县检察院:奉法治时光予少年人生度尺 在普法宣传中体现检察担当
发布时间:2025-01-03  责任编辑:汪雨春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是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关键举措,也是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的有效路径。2024年以来,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三个加”工程,为青少年提供更具建水特色的法治产品,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自护能力。

为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力”

近年来,建水县检察院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与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着力凸显“法治副校长”“实职化”,目前共有包含院领导、专检委、部门负责人及未检办案人员在内的7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任职学校覆盖幼儿园、小学、高中、特殊教育学校。

 

每名“法治副校长”除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校园安全建设、指导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外,还依托春秋学期开学季、“六一”国际儿童节、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立足地区实际,主动或受邀到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各类法治体验活动,用心用情将“法治大礼包”送到更多孩子的手里,帮助孩子系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力量,提升法治教育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7月,建水县检察院对原未成年人法治宣传队伍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将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较强的8名青年检察官助理纳入到队伍中,组建了一支以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为主要成员的新队伍。2024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6场次,受教育师生9893人。

为宣传教育主题内容“加码”

为深化“法治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提升法治教育主题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建水县检察院在开展相关活动前,主动与学校沟通,将各学校的反馈意见与本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相结合,研究确定各类学校、不同年级的宣讲重点,围绕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范的贯彻实施,精心制作了针对未成年学生群体的“青少年犯罪预防”“远离校园欺凌 共建阳光校园”“抵制校园暴力 健康快乐成长”“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我的安全 我做主”“说说中国法制史”“我的职业畅想”以及针对教职工群体的“聚光而行——强制报告制度解读”“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之网络保护”等多类普法课件。制作的相关课件除以文字为主要表达形式外,还加入了图片、动画、图表、视频、互动答题等多种元素,有助于受教育群体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中的抽象概念,同时也提高了课堂的互动性与趣味性,致力于让每一次法治宣传都能被更多人听得到,让每一项法律知识都能被更多人听得懂。

为宣传教育形式手段“加温”

新时代新征程中,建水县检察院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从“好不好”向“更加好”转变,打破单一、固有的法治授课模式,跳出学生被动式接受教育的框架,以沉浸式、互动式、启发式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助力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健康快乐成长。

 

一方面,为充分发挥党建在未检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建水县检察院党总支联合县教育体育局,以本院在职党支部和青龙中学党支部为载体,开展了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此次活动是一次推动落实“党建+未检业务+检校共建”工作模式的生动实践,未检干警积极参与到“模拟法庭进校园”学法体验活动、防欺凌法治小课堂等主题党日内容的筹备和实施环节中,为未检工作注入了新的灵魂与使命,也凝聚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多方合力。

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将检察履职贯穿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全过程,建水县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统筹推进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工作,注重一般预防质效的提升,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组织和参与院内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与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教育。

普法活动中,未检干警总结了以往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并在宣讲形式里创新加入了故事引入、案例观看、知识竞答、情景模拟、游戏互动等多种元素。在到辖区内各乡镇学校进行中学生犯罪预防的法治宣传时,用“一部手机的故事”为引入,以微信、快手、抖音等手机聊天交友与视频观看软件为故事讲述的开端,对盗窃、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帮信等青少年群体常见的犯罪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此外组织学生观看《守护明天》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特别节目,同学们现场书写观后感并进行分享,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变“被动式”教学为“主动式”交流,有效提升了宣传质效。

在针对小学高年级学生的“两法”教育中,采取现场知识竞答、游戏互动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极大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从内心敬畏法律,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到幼儿园开展儿童安全自护教育的活动中,结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全程情景模拟、法治绘画体验等生动有趣的方式让孩子了解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学会采取与自身年龄及智力相符的方式去保护自己。

培养和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下一步,建水县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制度作用,拓宽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以更坚定的信念、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为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注入源源不断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