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风雨兼程,四十年法治护航。当普洱市景东县的发展年轮刻下第四十圈印记,法治已成为这片热土上最深厚的底色、最坚实的根基。四十年来,景东县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与县域发展同频共振,与社会繁荣相伴同行,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尊法守法,各级法治工作部门恪尽职守、护航前行,共同绘就了一幅法安乡土、德润人心、平安前行的法治景东和美画卷。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建设步伐始终坚实有力。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法治景东建设方向不偏、步伐坚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有效统筹解决法治领域关键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一体推进法治景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2023年,景东县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地方立法成果丰硕。立足县情实际,依法用好自治权和优惠政策,修订完善《景东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先后制定《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条例》等7部单行条例,将黑冠长臂猿、彝族山歌等特色资源纳入法治保护范畴,助力景东获评“中国黑冠长臂猿之乡”“TEEB项目示范县”,并建成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法治监督成效显著。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与行政监督协同发力的监督体系,凝聚监督合力。县人大常委会创新“专项调研+听取报告+执法检查+跟踪督办”全链条监督模式,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00余件,定期组织代表参与庭审旁听、公开听证,以精准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县政协发挥委员联系广泛的优势,运用会议、视察、提案、专项监督等形式,对民生窗口和重大项目开展民主评议、专项视察,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县委政法委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检查与专项整治,推动执法司法质效持续提升。县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95件,设立全省首家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创建全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组建“银生护未队”,构建“检、家、校”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格局。
践行法治理念,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硕果喜人。行政决策执行更加规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实行执法资格管理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法律顾问审查文书148件,为政府决策筑牢法治防线。政务服务流程更加高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1101项事项集中进驻服务中心,418项实现“无差别受理”。“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达99.76%,全程网办率达96.12%,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强化权力监督,设立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社会监督员,12345热线办结率达99.27%,群众留言两日内答复,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建好法律服务平台。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71个,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站点全覆盖。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8个。用好法治帮扶资源。依托省司法厅等省市县各帮扶单位外部赋能,积极争取优质法治资源深度下沉,为法治景东建设注入强劲专业动能。作好法律服务保障。实现全县17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法治建设根基愈加深厚。优化法律援助机制,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努力让法治温度惠及每一位群众。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标省委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建立企业案件快速侦办机制,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清理企业挂案,规范执法行为。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理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发布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助力企业防风险、解难题。创新“县长局长坐诊接访”机制,2024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达70.46亿元,增长3.9%,占GDP比重54.2%。
永葆为民情怀,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力彰显。惩恶扬善,惩出正义昭彰。四十年来,坚持依法严打方针,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2024年刑事破案率较1985年提升6.2倍,连续18年实现现行命案全破。自1992年组建禁毒队伍以来,持续推进禁毒人民战争,连续15年保持“无毒巩固县”。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表彰县级模范37名,推荐省、市级英模42名。巡防布控,巡得山河安宁。织密治安防控网络,推动警力下沉,强化街面管控,落实“一校一警”,2024年投入护学警力2230余人次。2014年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推动交通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圆满完成各类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活动安保250余场次,维护社会清风正气。
捍卫法治公平正义。审判执行质效显著提升。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5278件,严惩暴力、侵财及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审结民事案件28832件,有效保障民生权益。强化执行措施,开展“执行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切实兑现群众胜诉权益。诉讼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建成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推行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等便民举措,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设立巡回审判点,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判后答疑等活动,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立足景东县情特点,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成立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诉讼服务中心、环资审判多元共治工作站——西黑冠长臂猿保护法律服务点,切实担当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围绕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目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从“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法治精神扎根彝乡大地、融入民族血脉。构建多元格局,延伸服务触角。依托全县13个法治文化广场,拓展基层法治文化阵地,丰富新媒体网络普法矩阵,一体推进“覆盖式、嵌入式、滴灌式”法治宣传,培育“法律明白人”1209名,建成“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工作室8个,配备“法治副校长”94名、“法治副村长”170名,实现校园与村社普法全覆盖。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载体。组建75人“双语普法队”,结合彝族打歌、刺绣等非遗形式,将反诈、防欺凌等案例编成山歌、绣入彩线。开设“银生法语”专栏,依托大喇叭、小喇叭,以案释法,送法到户。全县群众法律知晓率达92.8%,“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蔚然成风。
厚植法治根基,基层社会治理焕发生机活力。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法治建设。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法治”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向13个乡镇全覆盖派驻挂职副书记专抓基层治理工作,每年组织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述法,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深入开展“院坝协商”。创新“协商在基层”特色机制,聚焦普法、矛盾化解、移风易俗等重点,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院坝协商43场次,助推解决实际问题120多个,有力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和治理效能提升。创新推广“积分制”。采取“标杆引路、全面铺开”的方式,全面推广“积分制”自治模式,将村民参与公共事务、遵守村规民约等行为量化积分,以物质奖励激发群众积极性。2025年前三季度,全县170个村(社区)完成积分兑换40余万分,带动群众参与志愿服务30万人次,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推动矛盾风险多元化解。面对经济社会转型中的新型矛盾,景东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法治方式,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成1个县级综治中心、13个乡镇综治中心、170个村居调解室三级实体平台网络,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大力整合资源、汇聚力量,统筹调度乡镇、行业部门和各类调解组织,全面实践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矛盾调解“五理融合”工作法获评2025年法治创新案例。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构筑“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造“吾梭调解室”“无量山调解室”等特色品牌,设立193个人民调解组织,培育人民调解员1159人,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人、省级调解能手4人。

构建“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新格局。坚持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以自治激发动力,以法治强基固本,以德治化风成俗,推动“三治融合”。立足乡、村、组三级建制,系统总结曼等乡试点经验,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六八四”法治乡村治理框架并在全县推广,推动法律知识在一线普及、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实现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六八四”法治乡村治理模式入选2024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案例选编》。
四十年春华秋实,四十年硕果盈枝。法治景东的建设成就,根植于县委、县政府“统筹全局、靠前指挥”的责任担当,得益于政法战线“忠诚履职、攻坚克难”的实干精神,凝聚于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更离不开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站在自治县成立四十周年的历史新起点,景东将始终高擎法治旗帜,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筑牢公平正义防线,让法治信仰根植人心,以法治之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实践中,续写新时代法治景东建设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