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州武定县紧紧锚定法治乡村建设创优提质目标,积极响应省、州关于建立“法治副村长”制度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构建起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促使“法治副村长”成为新时期共建、共治、共享法治乡村的关键力量,全面凝聚起基层治理的强大合力。
吹响“集结号”
制定《武定县法治乡村“领头雁”工程实施方案》,把“法治副村长”培育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遴选标准、实施步骤和动态管理等。从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党员中心户等村民中先行遴选“法治副村长”。在总结“首批示范”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遴选程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法治副村长”遴选工作。经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对“法治副村长”联合审查通过的,颁发“法治副村长”证书、徽章,并做到“一人一档,一村(社区)一卷”。
及时召开“法治副村长”工作安排会,对“法治副村长”主要承担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职能作出明确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与各村(社区)协调配合,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搭建“服务圈”
“法治副村长”第一时间到所选派的村(社区)正式“持证上岗”,通过与村(社区)干部、党员代表、辖区群众见面交流,全面掌握治安状况、矛盾纠纷、特殊群体等村情社情,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法治副村长”精准履职的“责任清单”。
针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及易发生引发恶性案件的“酒、财、情、气”等具体问题及时分析研判,通过“把脉问诊”找问题、“对症下药”开良方,有针对性地指导开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管控等工作,多举措促进村(社区)形成“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处理”的工作格局。
“张村长,要不是你几次做我儿媳的工作,劝她再给我儿子一个机会,我儿子的这个家迟早要散。现在儿子认识到不能再游手好闲,跟儿媳一起在昆明找到了工作,小两口感情越来越好,我们一家人都很感谢你。”武定县狮山镇乐美村的李大妈拉着挂联的“法治副村长”张警官的手如是说道。
点亮“照明灯”
积极整合资源,持续推动普法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结合群众“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当村民“要说法”时,他们就来说法。
“老大哥,做工后没有拿到工钱可不能采用极端方式,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把自己‘套’进去,我和对方联系约一下调解时间,实在不行咱还可以走诉讼途径。”武定县司法局挂联狮山镇麦岔村委会的“法治副村长”老刘反复劝解道。
“大娘,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手机短信的链接不要随便点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大家都要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法治副村长”联合“法律明白人”,利用人熟、地熟、事熟“三熟”优势送“法”到组、送“法”到户,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乡村振兴、养老、医保缴纳等惠民政策进行宣传普及,并结合实际案例对禁种铲毒及防邪反邪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变成老百姓能听得懂的“家常话”。同时,公布联系方式便于村民随时咨询,有效缓解了辖区群众“用法难”“用法贵”的状况,打通群众学法“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