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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石屏县法院:抓实先行调解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5-12-29  责任编辑:符晓

先行调解,是指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登记立案后、转入审理程序前,征得当事人同意,通过委托调解员、调解组织或由法官主持等方式先期进行调解。2025年,红河州石屏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举措加强先行调解工作,以高效便捷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多元联动”聚合力 构建解纷“共同体”

积极整合资源,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特邀调解组织,选聘199名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对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给律师事务所和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主动融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诉讼服务团队入驻,配合联动各部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矛盾在基层“一站式”化解。今年以来,共委托调解成功136件,先行调解成功490件。

“线上线下”齐发力 打造解纷“快车道”

为方便群众诉讼,石屏县法院构建起“线上+线下”双轨调解体系,大幅减轻了群众诉累。线下调解中,法官、调解员面对面梳理诉求,并做好相应疏导工作;线上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屏邑云共享法庭”,实现案件受理、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网上办”,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诉讼、调解,今年以来,通过线上平台调解结案393件。

  

“释法促履”双推进 谱写解纷“和谐曲”

深化“先行调解+督促履行”模式,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应调尽调,尽可能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自动履行义务。调解中注重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当场履行,履行完毕后协助原告办理撤诉。调解成功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的,经当事人同意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和调解书,同时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今年以来,86件案件经过先行调解后撤诉。

  

从多元联动到线上便民,从联动调解到案结事了,先行调解通过灵活高效的方式让更多矛盾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下一步,石屏县法院将进一步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更加紧密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共同体,让群众在每一起纠纷化解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与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