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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法院:从“纸上”到“心上” 答好“为民考卷”
发布时间:2025-12-05  责任编辑:符晓

当邻里有了矛盾、婚姻生了嫌隙、赡养问题产生纠纷,是否只有一纸判决才能定分止争?答案显然不止于此。今年以来,楚雄州各级人民法院派员常驻综治中心并深度联动协作,依托综治中心“小窗口”,既彰显司法权威,又传递民生温度。

家庭矛盾“暖心解”

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光禄中心人民法庭联合光禄镇综治中心、村委会,成功调和一起夫妻矛盾。陈某与周某婚后共同生活二十余年,其间因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使得双方长期感情不和,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并伴有言语冲突,导致矛盾加剧,最终诉至法庭要求离婚。法官审理后发现双方虽存在矛盾,但婚姻关系还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有和好的可能。调解团队通过“背对背”方式沟通疏导,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理性分析矛盾根源;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坦诚交流,从法理、情理方面入手,引导双方回顾往日情谊。

最终,被告承认了自身言行不当的问题,并表示愿意改正;原告也对过往行为进行反思,接受了道歉,双方消除对立情绪,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效能与温度。

赡养纠纷“联合解”

近日,武定县人民法院联合狮山司法所、狮山镇平安法治办、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涉及分家析产背景的赡养纠纷。

七旬老人张某育有一子一女,因子女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遂将儿女诉至武定县法院。武定县法院受理后发现,狮山司法所同时受理了该家庭的另一宗分家析产纠纷,两起案件密切相关。为从根源化解矛盾,武定县法院联合狮山司法所、平安法治办及村委会组成调解专班,主动上门开展调解。

  

调解员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倾听各方诉求,找准矛盾症结,并从亲情伦理入手,引导子女回忆父母养育之恩,珍惜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任何家庭纠纷都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的正当理由。

经过反复沟通与情感疏导,最终张某与其子女就赡养方式、费用分担及身后事务安排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起历时多年的家庭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邻里纠纷“高效解”

大姚县石羊镇村民老张家的保坎因强降雨坍塌,致邻居老李房屋受损,两家争执不断。大姚县人民法院石羊中心人民法庭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实地勘验,并依托镇综治中心平台联动司法所、村委会组成专班开展现场调解。法庭精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清晰厘清双方责任边界;司法所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缓解对立情绪;村委会结合当地民风民俗与两家过往相处情况,用“接地气”的沟通拉近彼此距离。三方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经过数小时耐心疏导,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人民法院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楚雄州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融入当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有效衔接社会各方调解力量,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注入强大的法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