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勐养镇城子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岩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庭长、“法治副村长”与法院干警一同走到乡亲们中间,从审判员转换为普法者,用朴实的语言为大家带来一堂深入人心的法治课。

“可能有些老乡觉得,喝了酒只开一小段路,警察查不到就没事。但法律面前没有侥幸,危险驾驶不仅会留下犯罪记录、被吊销驾照,还可能让几个幸福的家庭在顷刻间支离破碎。”干警并没有过多重复法律条文,而是从乡亲们最能理解的生活实际出发,算清“法律账”“经济账”“亲情账”三笔账,触动村民内心。
一位村民感慨道:“以前总觉得喝点酒骑车是自己的事,今天才明白,这是对所有人的不负责任。”
同时,干警结合具体案例耐心细致地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并发放相关法治宣传材料,通过交流互动,进一步做好社情村情的收集工作,更加全面地了解掌握村民的法治需求。

这场“家门口”的庭审,让法槌的回响不再局限于法庭的高墙之内,而是回荡在村舍之间,“敲”进每一位旁听村民的心里。它不仅是景洪市法院创新基层治理的一个生动缩影,更是“法治副村长”机制效能的一次集中体现,通过让法官“下沉”到村里,担任“法治副村长”,将司法工作从被动受理转向主动服务,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