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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下的法治温度!昭通市盐津县法院精准司法服务竹笋产业
发布时间:2025-11-26  责任编辑:符晓

竹笋产业是昭通市盐津县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产业之一。近年来,盐津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精准司法服务破解竹笋产业发展难题,用法治温度守护竹农致富希望,为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靶向解纷,助力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竹笋产业林地边界争议频发,竹笋采摘与收益问题易发的情况,盐津县法院采用“实地勘查+多元调解”模式,成功化解多起涉竹林纠纷。在盐井镇长沟村一起长达10年的林地纠纷处置工作中,盐津县法院法官联合当地村委会、林业站工作人员深入竹林,手持镰刀在山林间丈量、划定竹林边界,避免因纠纷延误竹笋采收,保住了当事人双方全年的竹笋收益。

面对竹笋交易中“无书面合同、价格争议大”的痛点,盐津县法院柿子人民法庭法官主动化身“市场调查员”,先后走访县内多家竹笋加工企业和竹笋收购商,并跨区域对接四川省宜宾市等地的竹笋加工厂,采集同期市场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关键数据,极力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竹笋买卖纠纷。纠纷成功调解后,法官还向种笋农户、收购商以案说法,提醒买方和卖方要签订书面合同、留存交易凭证、明确质量标准,减少交易纠纷,助力竹笋产业规范化发展。

服务前移,强化竹笋产业发展保障

盐津县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将司法服务嵌入竹笋产业“种植—采摘—加工—销售”发展全链条,开通竹笋产业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实现涉笋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积极运用在线庭审、远程调解等方式,为偏远山区竹农提供司法“零距离”服务。2024年以来,盐津县法院已高效处理竹笋林地权属、买卖、加工承揽等纠纷160余件,平均审理周期较普通民事案件缩短30%。

针对竹农法律知识薄弱、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等问题,盐津县法院法官干警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竹笋主产乡镇,在竹笋采收时期通过“火塘会”“院坝会”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围绕与竹笋种植、交易相关的法律条款,结合涉笋典型案例解读法律风险。

  

协同共治,护航竹笋产业健康发展

为护航竹笋产业健康发展,盐津县法院积极构建“法院+乡(镇)+村委会+竹笋企业”多元治理格局,各派出法庭与各乡镇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向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主动参与纠纷化解工作,选派资深法官现场指导纠纷化解;联合乡(镇)、村干部开展竹笋产业矛盾纠纷排查,设立纠纷调解室,吸纳当地法律明白人、熟悉竹笋种植技术的“土专家”、竹艺传承人加入调解队伍,用“乡土智慧”化解“竹林矛盾”,将大量的涉笋纠纷化解在源头。

  

为强化司法裁判的示范效应,盐津县法院通过公开审理竹笋林地侵权、合同违约等典型案件,邀请周边竹农、合作社负责人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某加工企业拖欠竹农货款案件审结后,法官趁热打铁组织30余户竹农座谈,并指导企业建立“货款结算台账”“履约保证金”等风险防范措施,推动形成“企业+合作社+竹农”的规范合作模式。

从林地边界的“镰刀定界”到交易过程的“规范引导”,从田间地头的“流动普法”到多元协同的“先行调解”,盐津县法院以司法之力为竹笋产业发展护航。下一步,盐津县法院将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为当地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