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今年5月,大理“爱情马拉松”已成功举办第三届。时间回到2023年,由A公司策划运营的首届“爱情马拉松”赛事已进入倒计时,却突然收到B公司的侵权警告。作为“爱情马拉松”商标的注册权人,B公司认为A公司在赛事中使用“爱情马拉松”的字样侵犯其商标权,要求赔偿。随后,负责活动策划运营的A公司以原告身份向大理州漾濞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其不构成对被告B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大理素来有“苍山为盟·洱海为誓”“最佳爱情表白地”的美誉,自2022年5月起,漾濞县法院被指定集中管辖州内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3年多来,该院立足审判职能,结合大理州实际,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以司法智慧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护航大理文旅产业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这一天举行‘爱情马拉松’赛事,仅是体现活动的爱情主题,并未起到指示商品或服务特定来源的作用。”漾濞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介绍。接到原告的诉讼请求后,漾濞县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法院认定:案涉活动虽然使用了“爱情马拉松”字样,但意在表达活动主题,且5月20日在大理举办的“为爱奔跑·爱情马拉松”更多凸显爱情主题,并未起到指示商品或服务特定来源的作用。最终,漾濞县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不构成对被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在大理,知识产权纠纷总绕不开“文化”二字。2024年5月,原告杜某持一张在贵州省版权局登记的“扎染布艺瓦猫”图片版权证书回到大理,将本地多家销售类似瓦猫布艺的商户诉至法院。
法官介绍:“原告以一个美术作品的图片版权,就想将大理的瓦猫与扎染这两大民间技艺或者吉祥物‘收入囊中’,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因其证据不足,结合其他事实考量,我们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从“爱情马拉松”商标纠纷案到“扎染布艺瓦猫”版权纠纷案,一个个典型案例不仅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更为大理文旅融合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截至目前,漾濞县法院已受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900多件,案件类型涵盖了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结案率达94%以上。经过3年多的探索和实践,该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审判体系。
漾濞县法院副院长表示:“下一步,漾濞县法院将立足全州的实际情况,打造专业化审判队伍,继续深化专业审判工作,优化司法服务,为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