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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驻村不忘法律底色 普法护蕾茁壮成长
发布时间:2025-09-09  责任编辑:符晓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为其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近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先后走进红河县洛恩乡茨农和哈龙村委会,组织开展以“学法懂法用法,青春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筑牢青少年网络防诈“防火墙”

在信息网络飞速发展的当下,互联网已然成为青少年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青少年可借助网络学习、拓宽视野、社交娱乐……但网络在为孩子们打开新世界大门的同时,也带来了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针对青少年上网时间增多、容易受诈骗侵害的实际情况,驻村干警走进茨农村委会,为30余名青少年送上一堂生动的反诈法治课。

课堂上,驻村干警以“身边事”讲“身边法”,结合“刷单诈骗让三名高中生两月损失三万元”等鲜活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诈骗分子的作案套路,为青少年敲响反诈警钟。随后,以“转发‘毒农药’谣言让村子遭受重大损失”的典型案例,告诫孩子们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上网仍然要尊法守法。

这堂接地气的反诈法治课,以“案例剖析、情景演绎、互动问答”的形式,让孩子们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力筑牢了反诈“防火墙”。

  

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驻村工作中,干警们发现,一些仅招收低年级学生、规模较小的乡村小学,因为路途遥远、学生寥寥,以往法治宣讲鲜少顾及。针对这个问题,驻村干警们送法入校,前往哈龙村委会坝安小学用“童言童语”播撒法治种子。

“法律是保护我们的铠甲,也是约束行为的尺子。”宣讲中,干警从“什么是法律”讲起,围绕遵纪守法、校园安全、交通安全三方面,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条文变成朗朗上口的小口诀。“不闯红灯、与同学友好相处、遇到危险先找老师和警察”,孩子们边拍手边跟读,现场笑声与掌声交织。

讲到民事责任年龄时,干警认真讲解道:“8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做与年纪相当的事情,如买文具、买零食等等。”一位小朋友立刻进行了现场法律咨询:“过年收到的压岁钱被妈妈收走了,这个钱以后能不能拿回来?还是不是我的?”干警认真答复:“8岁以上的孩子可以独立接受纯获利益的行为,压岁钱还是你的,成年后可以拿回并使用。”生动的法治宣讲,让孩子心中自我权利保护意识悄悄生根发芽。

让法治之光照亮基层的每寸土地、用法治之力助力乡村振兴走深走实,是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义不容辞的责任。扎根基层的同时,驻村工作队将继续以专业、精准的普法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