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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个旧市法院:以善意执行与智慧司法 激活民营经济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5-09-09  责任编辑:符晓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司法执行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与区域经济的活力、稳定。红河州个旧市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肩上的责任,没有简单地将执行视为“就案办案”的机械操作,而是将其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关键环节,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兼顾效率与温度、平衡债权实现与企业生存的善意执行新路径。

高效执行破难题:1200余万元案款为企业注入“司法暖流”

2025年8月22日,随着1200余万元案款打入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某水泥厂与某集团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正式执行完毕,为这场历时三个月的执行攻坚画上圆满句号。

该案源于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未按生效裁定书履行付款义务,某水泥厂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向个旧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工作,细致梳理案情细节,对被执行人财产展开全面排查。由于被执行人系集团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数量众多,承办法官耐心甄别,逐一对账户信息进行核查,最终成功锁定足额可执行账户。为防范财产转移风险、保障执行顺利推进,承办法官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推动案件进展,果断依法采取冻结措施,并持续搭建沟通桥梁,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沟通协商。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清晰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明确法律底线;另一方面,积极倾听双方诉求,及时化解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最终促使被执行人足额履行全部还款义务。“1200多万元终于到账了!”收到全部案款后,水泥厂负责人难掩激动,对执行法官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表达由衷感谢。

此次执行不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以司法力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生动诠释了人民法院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的责任担当。

  

谦抑审慎护生机:保全困境企业助力重生

2025年3月至5月,个旧市法院陆续受理6件同一公司股东申请执行公司的案件,执行标的均为借款,总金额达13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采用强制处置财产的方式推进,而是从保障企业持续经营、维护市场稳定的角度出发,展开深入调研。承办法官综合分析各申请人与债务企业的利益关系后发现,若按照部分申请人的意见,强制处置债务企业的生产设备,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财产变现后,申请人利益仅能部分实现;二是财产无法变现,申请人利益落空,且债务企业会因财产被强制处置,社会形象严重受损,后续生产经营将陷入困境。

进一步调查后,承办法官查明关键事实:案涉债务实为申请人以借款形式对公司的注资,且此前各申请人已从公司获得多于案涉债权的利益分配。基于这一事实,承办法官向各方当事人详细阐明股东对公司的实际出资义务,以及股东利益分配应遵循的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最终,在法官的耐心释法与协调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之间进行股份合并,并就案款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完毕。随后,申请人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债务企业得以完整保全,避免因执行陷入经营危机,为困境企业重生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善意履职稳大局:分期履行平衡多方利益

2025年4月初,个旧市法院受理了某煤厂、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建设有限公司的两起案件,执行标的分别为450余万元、550余万元。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深入沟通和综合研判了解到,某建设有限公司因行业经营周期波动,正处于生产下行阶段,经营压力较大,若对两案债务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虽能快速实现某煤厂、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但某建设有限公司极有可能因资金链彻底断裂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数百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也将受到冲击,进而影响区域经济稳定。

秉持“保企业就是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理念,承办法官主动担当,积极组织三方当事人开展协商,耐心听取各方诉求,寻找利益平衡点。经过多轮沟通协调,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一致,签订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签订后,某建设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约定,于5月6日按时向某煤厂支付260万元、向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支付300万元案款。此次执行,既让两债权企业的债权部分得以实现,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又为某建设有限公司保留了必要的经营资金,使其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有效平衡了各方利益,为维护区域经济稳定发挥了司法保障作用。

  

2025年以来,个旧市法院通过高效执行、谦抑履职、善意执行,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实践。下一步,个旧市法院将持续深化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的实践探索,以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