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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梁河县法院:73年坚守铸就廉洁司法防线
发布时间:2025-08-29  责任编辑:符晓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至今已有73年的历程。建院以来,梁河县法院始终将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本土红色基因和清廉家风融入法院队伍建设,努力锻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铁军,为执法为公、司法为民筑牢了根基。梁河县法院先后荣获“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自2006年起连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24年被德宏州委、州政府记为“二等功公务员集体”,累计有57个集体、70名干警获州级以上表彰。

 

 

赓续红色血脉,以优良传承筑牢思想根基

梁河县是德宏州红色革命的发源地,中共梁河特别区委员会是德宏地区建立最早的中共地方组织。在中原文化的长期熏陶下,梁河县九保古镇群众十分重视优良家风家教的培育和传承。建院伊始,梁河县法院积极组织干警走访当地老党员,收集革命先辈传播革命思想、开展革命活动的历史事迹;定期召开离退休党员座谈会,聆听法院老同志们开拓审判事业的艰苦奋斗历程;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李根源的“修身齐家”、河西尹氏宗祠“耕读传家”、平山罗氏宗祠“孝悌立本”等家规家训,探索如何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家风家训中的传统智慧融入司法实践。梁河县法院利用本土资源素材精心打造党建院史馆和廉政文化长廊“双阵地”,并将其作为新入职干警的“第一课”和常态化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的“必修课”,让干警在耳濡目染中将红色基因、廉政家风融入血脉,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做到志有所向、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发挥“头雁效应”,以示范引领涵养清风正气

梁河县法院着力发挥党组的“头雁效应”和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一把手”带头承诺践诺,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自觉接受全院干警监督,坚持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发挥传帮带作用,实施“导师帮扶制”,遴选政治过硬、作风严谨的资深法官与青年干警“结对子”,明确“传审判经验、带办案作风、教纪律规矩”任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关键岗位设立“党员先锋岗”,将复杂案件办理、疑难纠纷化解等纳入“党员责任区”,建立“履职效能+群众口碑”的“双维度”考评体系,激励党员在司法为民最前沿冲锋在前、担当作为,形成“党员带头干、全员跟着上”的生动局面。

 

 

强化教育管理,以“三化三联”共筑廉洁防线

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将廉政教育纳入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实现廉政教育案例化。同时,紧密结合政法系统和干警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适时开展“以案为鉴”廉政专题研讨,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教育效果。做到廉政教育精准化,严格落实“入职、离职、晋升、苗头”的“四必谈”机制,开展精准廉政谈话,问题整改率达100%。廉政教育与工作、生活紧密结合,通过征集清廉家训、评选清廉家庭、分享廉洁小事,让干警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思考和对照检查,自觉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职业自觉。单位倡廉与家庭助廉深度联动,建立院领导班子带头、党支部书记跟进的“全覆盖”家访机制,主动倾听干警家属期盼诉求,将组织关怀与廉洁提醒送到“家门口”。积极争取家属对干警廉洁从业的理解和支持,每年邀请干警家属召开“共话廉洁”座谈会,共同探讨“八小时外”的廉洁家风建设,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架起“单位+家庭”连心桥,构建“单位+家庭”24小时监督防线。

织密监督网络,以严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构建“党组主导+支部日常+党员互促”三级监督体系。完善干警廉政档案,动态纳入个人事项报告、信访举报、奖惩记录,作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硬性依据。常态化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推动廉政风险管控关口前移,实现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全面梳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制定干警行为负面清单。将审判管理与落实院(庭)长“一岗双责”紧密结合,紧盯案件长期未结、审判质效普遍偏低等异常现象,深入调查问题原因,及时回访当事人,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线索,实现“风险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守住执法办案廉洁底线。建立“质效达标奖励+优秀案例表彰+先进个人评选+政法英模选树”正向激励机制,将审判质效指标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激发干警提升案件质效的内生动力,形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司法成效。

下一步,梁河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紧抓从严管党、从严治警不放松,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以“零违纪”的过硬作风,让司法清流永远奔涌在边疆大地,为守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