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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守护“象”往的地方!普洱市思茅区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5-08-25  责任编辑:符晓

守护大象,亦是守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家园,守护“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古老智慧。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思茅港人民法庭的“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正是司法力量深度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沿哨所。

 

 

这里,司法有温度

曾经,大象毁坏农作物、毁坏基础设施后的赔偿纠纷,是横亘在当地村民心头的一道坎。思茅港法庭结合辖区野生亚洲象活动频繁的实际情况,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将司法职能纳入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建立起“党委领导、政法协调、法庭推动、多方参与”的野生动物肇事纠纷治理体系。依托成熟的象损赔偿机制和扎根一线的法律服务,推动形成“综治中心排查登记—法庭法律指导—保险公司速核赔付”的无缝衔接机制。

 

 

“以前大象踩了庄稼,找谁赔、怎么赔、赔多少,都是互相推脱的事,弄不好就得打官司。”受损村民数着刚领到的补偿款说,“现在好了,流程明明白白,补偿款也来得快,再也不用担心大象来搞破坏了!”在一场象损纠纷调解会上,经法官指导调解,保险公司当场向16户受损村民发放补偿款34679元,另有23户未到场村民的26216元补偿款也在三天内全部发放到位。受损农户的合法权益在家门口、在田埂边得到及时、公正的保障。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象损诉讼案件悄然“归零”。思茅港法庭司法为民的温度,就流淌在村民清点补偿款时舒展的眉宇间。

这里,法治育共识

公正高效的赔偿并非终点,而是促进人象和谐的新起点。2022年3月9日,思茅区法院依托思茅港法庭成立“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联合各方力量,将法律知识、保险理赔政策、司法保护理念送进村寨。如今,村民们已从损失的索赔者变身为大象家园的主动守护者。

 

 

“1992年,第一头亚洲象来到村里,村民们惊慌失措,如今,单日最多有112头大象在此栖息。老百姓的观念变了,我们建‘大象食堂’,专门种植象群爱吃的作物,减少它们进庄稼地的可能性。若是受到损害大家也不担心,赔偿到位了,大家明白保护大象就是守护自己的未来。”思茅区南邦河村党支部书记说。

法治的种子,在理解与互助的土壤中生根发芽,“保护大象就是守护未来”的共识已经形成。

这里,和谐有根基

从被动应对冲突,到主动构建和谐,“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撬动了多元共治的力量。8月7日,思茅港法庭组织召开以“象往家园·中国守护”为主题的人象和谐工作联席会。相关部门代表齐聚一堂,围绕提升联防联控效能、平衡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健全肇事赔偿机制三大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凝聚治理共识,分享关于发展人象和谐共生文旅项目的生态保护方案,并对如何通过监测平台向外来人员精准推送预警信息、筑牢人象安全防线进行商议。

 

 

会议提出深化合作的“法治路径”,强调要加强协同联动,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共享象损信息,共同推进象损纠纷及时化解,实现象损纠纷不出村、不出镇;要优化亚洲象防控措施,完善亚洲象肇事补偿标准,真正实现“象”安于林、“人”乐于业,让保护与发展同频共振。

下一步,思茅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为支点,不断延伸司法守护的“臂膀”,用法治的智慧和力量,让象群走过的脚印,化作大地最美的年轮,让人与象的和谐故事,在青山绿水间继续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