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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陆良县法院集中审理3起危险驾驶罪案
发布时间:2025-08-18  责任编辑:符晓

8月13日,曲靖市陆良县三岔河镇集市人头攒动,一场特殊的庭审成为焦点——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在乡镇集市满满的烟火气中,一场法治公开课就地开展,吸引了300余名赶集群众驻足旁听。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3名被告人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危险驾驶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当庭陈述动机,表示或为图一时便利,或因心存侥幸,对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各被告人具备的量刑情节当庭作出判决,随后公安机关当场逮捕送往看守所羁押。通过这场庭审,法律的权威性与强制力,以最直观的形式呈现在公众面前。

“摩托车、三轮车,喝了酒开上路,那就是移动的危险!”“不要以为村道车少、路熟就能酒驾,一次侥幸可能毁掉几个家庭!”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用最接地气的乡音,结合眼前的鲜活案例,向围观群众剖析危险驾驶行为,尤其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工作人员边向大家发放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手册,边讲解相关法律。旁听群众深受触动,议论纷纷,不少群众主动向法官咨询:“喝得少算不算?”“就骑一小段路也不行吗?”法官一一耐心解答,一问一答中,“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和法律红线已深深烙印在群众心间。

  

此次活动,陆良县法院选取贴近广大群众日常生活的典型案例以公开庭审等方式普法示警,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具象震慑,有效激活了基层治理的法治“末梢”,为筑牢基层安全防线注入强劲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