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石林县人民法院石林人民法庭以“石头精神”为引领,依托独特的司法服务模式,成为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一张亮丽名片。石林法庭立足民族地区特色,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将审判执行与民族团结、旅游发展、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的动人乐章。
景区里的“移动法庭”:护航旅游经济发展
面对辖区内享誉世界的石林风景区,石林法庭创新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打造“司法+旅游”的服务新模式。该审判点集案件审理、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坚持“有案办案,无案普法”的理念,年均处理涉旅纠纷案件近百件,为游客和商户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有力维护了石林旅游品牌形象。
“法治环境就是旅游环境,司法服务就是旅游服务。”石林法庭负责人介绍,通过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等方式,法庭既保障了游客合法权益,又促进了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田间地头的“特色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针对辖区“中国人参果之乡”的产业特色,石林法庭创新设立“人参果特色法官工作室”,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多部门联动调解机制。工作室成立以来,高效办结涉人参果纠纷案件176件,其中诉前调解152件,为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石林法庭还通过“背包法庭”形式,把司法服务送进田间地头。法官们跋山涉水,把法庭“背”到村寨农家,开展巡回审判76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
民族团结的“连心桥”:创新“双语”调解机制
针对辖区多民族聚居特点,石林法庭创立“高玛饶”调解室,建立“双语”调解机制,整合法官、调解员、村干部等多方力量,成功化解纠纷167件。法庭还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推动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格局。
构建“2+5+N”服务体系:织密司法为民网络
石林法庭创新构建“2+5+N”司法服务网络——“2”个平台:诉讼服务站和“高玛饶”调解室;“5”个基点:覆盖旅游景区、产业园区、民族村寨的巡回审判点;“N”项职能:巡回审理、执行、普法等全方位司法服务。这一服务体系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每个角落,为当地旅游环境、营商环境、民族团结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凭借出色的工作成效,石林法庭先后荣获“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石林县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未来,石林法庭将继续发扬“坚如磐石、勇于担当”的“石头精神”,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边疆民族地区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