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涉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环节多、周期长、诉累重等难题,近年来,大理州大理市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改革,整合多方力量,构建起一套高效协同的一体化治理模式,显著提升了纠纷化解质效,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负担。
该机制的核心在于“调解前置”与“专业分流”。所有进入法院立案环节的涉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首先由立案庭指派至“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法庭受案后随即与公安交管部门对接,将案件精准推送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在线“多元调解平台”即时推送回法院,由专业团队快速审查进行司法确认,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书。这一举措大大缩短了维权周期。据统计,自2025年3月“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入驻市公安交管大队法治中队以来,已推送委派110余件案件给特邀调解员,数起案件已成功调解。
据悉,大理市法院结合区域特点,2023年将凤仪人民法庭确定为“道交案件专业法庭”,对同类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统一裁判尺度。2025年,大理市法院进一步深化改革,在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成立法官工作室,指派一个刑事审判团队和一个民事审判团队常驻合署办公,实现了交通事故处理、民事赔偿调解与刑事犯罪打击的无缝衔接,刑民协同发力定分止争。
为提升效率,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于符合速裁条件的道交类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立案、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收押的“一站式”办理模式。2022年以来,适用该速裁程序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为4.1天。对于道交类民事纠纷,法院组建了1个快审团队和2个精审团队,快审团队通过简化程序、强化审限管理实现快审快结;精审团队则专注于复杂疑难案件,确保审判质量。
为确保该模式高效运转,实施“警法协同”与“法保协同”的双轮驱动。大理市法院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会商解决难题。法官提前介入道路交通类案件调解环节提供专业指导,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的,当场安排开庭或确定开庭日期,有效集结解纷合力,为当事人提供调解、立案、审判、执行“一站式”服务。
此前,大理市法院创新机制,聘请了11名干警作为道交类案件特邀调解员,向他们发放聘书,让他们以双重身份参与调解,做到有效引导调解,极大地促进了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
同时,法院加强与保险机构的协同联动,搭建“法院+保险”诉调对接平台,将保险机构纳入行业调解体系,由其派驻专业调解员常态化参与涉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
通过调解为基、专业为本、效率为先、协同为要的系统性改革,大理市法院成功打通了涉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堵点,构建起高效便民的解纷“快车道”,让公平正义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抵达当事人,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